长沙市中小学生科技活动中心及素质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已经长发改[2013]462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长沙市少年宫,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组织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和相应资金实力、管理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长沙市中小学生科技活动中心及素质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设计
2、建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与谷岳路交会处
3、建设规模:长沙市中小学生科技活动中心及素质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净用地面积约266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
4、工程投资估算:本项目包含综合剧场、音乐厅、综合服务用房、体育馆、综合素质教育实践楼、综合素质教育培训楼、科技活动楼(兼行政楼)、门卫、地下车库,总投资额约20000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招标范围:招标内容为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报建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方案设计阶段估算、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的编制,提交合格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以及施工阶段技术服务与缺陷责任期技术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
7、设计周期:总设计工期为70天。
(1)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完成方案设计优化,方案审定后 25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2)初步设计审批后 35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近五年内(2009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以往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的的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3.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 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对于未改制的全民事业性质的教学、科研、设计单位内设设计单位,其拟任项目负责人为其所属教学、科研、设计单位,且未参加社会保险的,需同时提供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隶属关系的证明文件或所在城市市级或省级社保部门的证明文件;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单位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因丧失商业信誉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30日起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潇湘支行
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简写:长沙市少年宫设计项目)。
七、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补偿人民币叁万元,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补偿人民币贰万元。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八、设计费
按(原)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以优惠率形式报价。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6日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会处,具体开标室见大厅大屏幕)。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