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河路(K3+417~K3+990)段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河路(K3+417~K3+990)段道路工程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3】50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芙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工程名称:滨河路(K3+417~K3+990)段道路工程。
②建设地点:位于芙蓉区隆平新城高科技园。
③建设规模:滨河路(K3+417~K3+990)段道路工程,长573米,幅宽13米。工程造价约800万元。
④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5招标范围:滨河路(K3+417~K3+990)段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景观工程、亮化工程、交通设施以及相应的市政和城管等一体化配套环卫设施,其他由各专业部门建设的供水、电力、电信、燃气等管网按要求同步实施,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⑥计划工期:90日历天,从监理工程师正式下达开工令之日起开始计算。
7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8保修要求:按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第279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中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5、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②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叁级或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③企业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④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执行,至少配备5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4)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公告日期后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⑤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⑥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元)。
②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③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④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⑤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⑥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8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的获取:
①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1月8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8、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①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10月18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9、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9日9:00时整。
②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开标区大屏幕(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10、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发布。
11、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具体入库程序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
入库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