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11个乡镇(含湘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EPC(二期)第四标段招标公告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11个乡镇(含湘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EPC(二期)第四标段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江发改字[2020]135号 ,项目业主为 江华冯乘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大锡乡和湘江乡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主要包括:沟槽土石方开挖、管道铺设、检查井砌筑、沟槽回填、道路破除修复及新建湘江乡污水处理厂等项目,项目总投资为 699.799093万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专项债券资金。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11个乡镇(含湘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EPC(二期)第四标段;
1.2.2 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大锡乡、湘江乡 ;
1.2.3 项目基本情况大锡乡和湘江乡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主要包括:沟槽土石方开挖、管道铺设、检查井砌筑、沟槽回填、道路破除修复及新建湘江乡污水处理厂等项目,项目总投资为699.799093万元。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总工期:110日历天(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得工期),其中设计工期为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通过施工图审查,完成施工图预算并提供全部合格的设计成果。施工工期为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90日历天。 ☑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江华瑶族自治县11个乡镇(含湘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EPC(二期)第四标段,包括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具体为:
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以及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并提供相关审批文件和后期施工配合服务等;
施工部分包括:①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批准、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施工图及工程量
清单所包含的全部范围为准;②满足项目实施的总承包管理服务;③工程竣工验收、试运行、备案、移交及结(决)算;缺陷期维护修复、工程保修;④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工程等。
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实施范围内设备和材料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
1.5 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
准为合格,并通过竣工备案。
(3)设备及材料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
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或给水排水专业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 本项目总共划分为四个标段,分别进行招标,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划分标段中的4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1 有 投 标 意 愿 者 , 请 于2022年8月2日起在 永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http:\\ggzy.yzcity.gov.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yzcity.gov.cn\)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31 日 9 时 30 分。请投标人登录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 0746-2317712。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17769311332(闵工)。
9.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大厅”线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 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9.3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自行选择其中一种缴纳方式):
(1)承诺:达到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投标人方可使用承诺(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现金: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帐
(3)保函:线下保函或电子保函
注:投标单位须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理诚信入库,并按流程进行电子报名、获取保证金账号等各项操作,如未按要求办理且没有按流程操作的投标单位,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
9.4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
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招 标 人: 江华冯乘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香樟路1号;
联 系 人: 林杨浩宇;
电 话: 0746-2372909(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永州市经开区长丰大道刘家村路口39号 ;
联 系 人: 李灿军(项目负责人) ;
电 话:15074651538、19973197750、 0731-88889605 (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