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玺悦府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江玺悦府项目已由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潭发改备[2021]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京师湘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湖南京师湘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设计服务、工程监理服务、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湘江玺悦府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项目地点:位于湘潭经开区九昭东路以南,湘江路以东。
2.3项目概况:湘江玺悦府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幼儿园、地下室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总投资额78050万元。该项目总用地面积 72759.0 ㎡,其中住宅用地面积 68689.0 ㎡, 配套幼儿园用地面积 4100.0 ㎡,容积率2.6;总建筑面积 223000 ㎡,其中计容建筑面积 178513.4 ㎡(以规划报批审核结果为准)。
2.4服务期限:从项目启动到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前期准备及质保期不另计算,竣工验收后需无条件配合甲方继续完成服务内容。工期延期或节约,均不再增减服务费。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他)
完成本项目规划和建筑单体设计,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强排方案设计、概念规划方案设计、报规建筑方案设计、立面施工指引手册。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总平面图设计文件、规划分析图纸、日照计算文件、效果图、单体平立剖等方案报规图图纸、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并根据阶段需求派设计代表到现场负责设计交底,配合做好设计工作衔接;配合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等。
?监理服务:本项目红线用地范围内的及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信息与工程资料管理、竣工验收及备案、直至交楼完成、质保期届满等监理工作。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16-12-1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独立投标人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6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含设计、监理及造价咨询内容),或由联合体各成员分别提供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的服务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6.6万 ㎡的房屋建筑工程咨询业绩合并内容,可视为一项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当由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可由项目监理负责人兼任),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参与过 1 个新建房屋建筑工程服务类似工程经验(全过程工程咨询或设计或监理或造价咨询或工程项目管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如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无法体现人员的,则须提供项目业主的书面证明材料。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拟任项目监理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应含房屋建筑工程)证书,不得有在监项目,提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证明复印件或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本项目拟任项目监理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
(3)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3.2.7其他要求:
(1)参与本次投标的拟任项目负责人、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设计专业人员、造价专业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3家)。本项目接受具有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投标还应满足如下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12-29起在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2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 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58223685。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京师湘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经开区九华街道将军渡社区1栋1单元7号门面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万达广场写字楼B座25楼
邮 编:411100邮 编:411100
联 系 人:杨沐霖项目负责人:张维、付卓莹、皮小良、张容
电 话:17336632237 电 话:0731-58262652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