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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县城市供水提质改造项目(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第二次)

发布日期: 2022-06-08
项目名称:
桑植县城市供水提质改造项目(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第二次)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7251.09万
招标人:
_桑植县自来水公司
【住建】桑植县城市供水提质改造项目(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第二次)
报名中
2022-06-29 23:59

剩余: 00小时 0分钟 0

日程安排

活动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 2022-06-08 2022-06-29
投标文件递交 2022-06-13 2022-06-30

招标公告

桑植县城市供水提质改造项目(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第二次)(项目名称)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桑植县城市供水提质改造项目(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 桑植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桑发改审批【201943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桑植县自来水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专项资金外,其余部分由单位自筹解决。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桑植县自来水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造价、监理、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桑植县城市供水提质改造项目(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第二次)

2.2项目地点:桑植县澧源镇文昌街社区(桑植县自来水公司一水厂院内) 

2.3项目概况规划建设用地面积5006.51㎡,建设规模为3m3/d;主要构(建)筑物为取水泵房、絮凝沉淀 池(叠建排泥水池、回用水池、送水泵房、反冲洗泵房等)、综合加药间及生产管道、排泥管道、回用水管道、雨水管、自用水管等附属工程(绿化、道路广场、围墙、挡土墙、大门等)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7251.09万元,其中包含建安工程费5580.0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903.67万元,预备费648.3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0.00万元。

2.4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桑植县城市供水提质改造项目(二期)工程竣工之日止,暂定 1080日历天其中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其他)

监理服务: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        (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⑴设计进度管理:督促相关单位根据初步设计文件及建设方的相关标准要求,按照节点计划按时按质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满足限额设计要求。协助建设方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图会审,同时可对设计提出相应的优化建议。

⑵现场实施管理:代表建设方实施项目现场施工管理工作,协调组织召开各类技术方案论证会议,对项目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进行现场管理,及时有效地协调解决现场突发技术问题和施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按相关要求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完成施工任务;对接水、电、气等权属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做好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汇报工作,办理各类施工证件等。

建单位管理:协调管理现场各参建施工单位,处理好各参建单位施工工序、施工界面划分等问题;对参建单位施工安全、质量等负管理责任。

⑷工程资料管理:工程资料与档案的建立,各单位过程资料收集与台账建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投资等资料的台账建立与资料收集。

⑸验收管理:组织项目各阶段验收工作,编制竣工验收计划及专项验收计划,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对本项目进行初步验收,督促各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组织各单位进行正式竣工验收。收集各单位竣工资料,协助建设单位完成档案移交,编制项目全过程管理报告。

⑹质量保修期管理:编制质量保修计划、管理体系,组织质量保修期内质量责任鉴定及划分,组织责任单位进行质量处理。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分包        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 年内( 2022 6  8 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年内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投资总额不少于165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类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至少含造价咨询和工程监理服务两项内容)业绩;或投标人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总额不少于 1650 万元市政公用工程类监理服务业绩投标人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总额不少于 165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类造价咨询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并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类似工程经验。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项目负责人不能承担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的所有其他关键岗位人员。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经验是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年内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投资总额不少于165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类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至少含造价咨询内容)业绩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投资总额不少于 165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类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造价咨询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2)拟任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张家界市行政区域内不超过2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张家界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在监项目。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证明或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以上人员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在有效期内,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根据 2021 年 3 月 24 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备案相关问题的说明,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中在监项目记录仅与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相关。若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未同时担任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则该项目不属于其名下的在监项目记录。根据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注:以上人员注册证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拟任项目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和造价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2.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明确承担造价咨询服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中投标。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②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牵头方的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进行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年6月8日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30日9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_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_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南省政府采购网_(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_桑植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_(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44-6223388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4121592。

10.联系方式

人:_桑植县自来水公司_              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_桑植县澧源镇梅山路_               址:(桑植分公司)桑植县澧源镇设计院内二楼

   编: 427100                            编: 427100

人: 张先生                         项目负责人:曾小夏

   话: 15874465772                       话:15674455789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6608185@qq.com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盖章)                                                    _____年_____ 月_____日

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22/06/08 14:49:03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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