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顺之安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南湖路棚改项目5号地块建设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 长沙顺之安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南湖路棚改项目5号地块建设项目设计
3.项目立项批准文号:长发改【2012】278号
4.建设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南湖路天剑路交叉口东北角
5.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天心区南湖路天剑路交叉口东北角。总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拟建棚坡安置楼为29层,框剪结构),总用地面积6386㎡,总投资估算约为1亿元。
6.招标范围:建筑工程设计(包括方案、初步设计、景观绿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及本项目内的人防工程设计,提交合格的设计文件及施工技术服务与缺陷期技术服务。
7.设计工期:合同生效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 投标申请人近3年内(2009年8月至2012年9月)须有类似工程的设计经验(以设计合同或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
4. 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5. 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 19日至2012年 11月7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贰万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南湖路棚改项目5号地块建设项目设计)。
六、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七、设计费
本项目设计费取费按计价格[2002]10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设优惠率上限值,优惠率上限值在开标前10天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公示。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8日9: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4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