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综合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近5年内在1个合同段中完成不少于50公里四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的投标人投标。
3.5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