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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春晓一期4#、5#、6#、7#、8#栋商业及地下室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3-24
项目名称:
芙蓉春晓一期4#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3.7亿
招标人:
湘潭金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ZKGSF(ZB)-20220422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芙蓉春晓一期4#、5#、6#、7#、8#栋商业及地下室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已由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潭发改备〔2021〕2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湘潭金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芙蓉春晓一期4#、5#、6#、7#、8#栋商业及地下室的建筑工程(含公区装修)、安装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为 36953.10 万元建安工程费用约 28028.99 万元,资金来源项目单位自筹,100%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名称:芙蓉春晓一期4#、5#、6#、7#、8#栋商业及地下室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1.2.2 建设地点:湘潭市九华经开区船形山路以南、规划道路一以东

1.2.3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90284.78㎡,其中地上77157.91㎡,地下13126.87㎡;4#栋为地下1F+地上26F,建筑高度为78.90m;7#栋为地下1F+地上30F,建筑高度为90.90m;5#、6#、8#栋为地下1F+地上33F,建筑高度为99.90m。

1.3 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准备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870日历天+竣工验收备案至缺陷责任期期满

1.4 招标范围:工程监理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实施监理

1.5 缺陷责任期:自集中交付之日起算24个月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分值不低于 / 分。(注:适用于单次招标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在8000万元以上15000万元以下的监理服务采用综合评估法Ⅰ的项目,列入资格条件的信用评价分值原则上不低于60分)

2.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1名应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 湘潭市 行政区域内最多有□零个■ 2 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 湘潭市 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经原建设单位同意(提供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同时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在监项目。

2.4 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招标阶段配备1人)应取得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2.5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8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9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9.1 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

2.9.2 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2.9.3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湘潭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2.9.4 投标人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18]172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

5.1 本项目投标保证依据湘建监督〔2022〕6号文的规定可以采用现金、保函或承诺等形式递交

5.2 招标人应当接受采用现金或者保函形式递交的投标担保,可以接受采用承诺形式递交的投标担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含联合体牵头人)可以采用承诺形式递交投标担保:

1)被授予湖南省建筑强企称号的投标人

2)参加“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且取得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满分的投标人。

建筑强企称号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最新公布的评审结果为准;“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采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以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的结果为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有投标意愿者,请从2022324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6.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414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2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241493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同步公告,若公告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31-58262625

10.其它

10.1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10.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用技术保障科联系电话0731-52818268技术支持QQ:2669157229

10.3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由违规单位负责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0.4 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222.243.150.80:8090/zlxz/4018.jhtml);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按照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

10.5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10.6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7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鼓励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即投标人无须携带CA锁来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可在自己的办公环境线上观看开标直播,同时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开标当天使用CA锁登录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网址: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 ),在“交易系统(住建)”栏目下找到“开标签到解密”功能菜单,找到对应开标项目进入。

10.8 若投标人愿意前往现场解密,则须自备电脑和网络,投标人必须确保办公网络环境正常,由投标人网络问题造成的远程解密不成功,概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项目不拒绝低风险地区的投标人代表前来现场解密,建议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人代表在自己的办公环境解密,若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人代表选择前往现场解密遭拒,造成的电子标书解密不成功,概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9 建议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登录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如遇技术问题,请联系技术QQ:2669157229。

11.联系方式

标 人:湘潭金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址:湘潭市九华经开区盘龙山酒店五楼

系 人:徐丽英

   话:0731-55566080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湘潭市高新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141401009号(湘潭分公司)

项目负责人:刘蓓贝

系 人:谭梦婷   缪建伟

   话:0731-52180998

   箱:892318593@qq.com

12.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自愿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人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预部门处置。

3)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①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②外来潭返潭人员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的;③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④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参加现场解密的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

5)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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