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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万家丽路BRT中途停靠站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6-12-09
项目名称:
长沙市万家丽路BRT中途停靠站建设项目设计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80万

长沙市万家丽路BRT中途停靠站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沙市万家丽路BRT中途停靠站建设项目 已由长发改【2013】87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市万家丽路BRT中途停靠站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位于长沙市区,北起湘龙路龙塘枢纽站,南至湘府路沙湾路口东侧市广电中心站(市广电中心旁)。

2.3  建设规模:全站21100m,沿线共设置20个中途站点及2个首末站。

2.4  工程造价: 工程项目建安工程费用概算约为9600万元,其中中途站站台土建、通用安装工程约为3800万元,中途站及首末站的弱电智能控制系统及设备、施工期间交通疏导工程约为5800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720日历天 ,其中设计周期90日历天,先期开工7个站点,其他站点根据地铁5号线施工进度具体安排 

2.6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保修。

2.8  招标范围:①中途站站台土建、通用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站台土建及装饰、道路工程、给排水、电气照明、空调、供电工程、维持交通设施费等内容,包含所有土建工程内的管线预留预埋,通风空调系统相关设备和供电设备;②中途站及首末站的弱电及智能控制系统的深化设计、施工期间交通疏导方案的深化设计;③中途站及首末站的弱电智能控制系统及设备、施工期间交通疏导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正线道路智能控制系统及设备、站台智能控制系统及设备、车载系统及设备、自动售检票系统及设备、安全门系统及设备、BRT调度中心管理系统及设备。

2.9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的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及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公共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施工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3拟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等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

3.4.4.拟任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等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

3.4.5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4.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5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6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6)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其他方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公共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7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办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5.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8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6  年 12  月   9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清单及招标控制价。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控制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控制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6 年 12  月  13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投标人可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下载招标控制价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7 年 1 月 9 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召开开标会议时,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如有)及资格后审资料(影印件或复印件)准时参加,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长沙交通集团网》www.cscig.com.cn

9.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

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即联合体牵头人施工企业)资格审查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设计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的通知(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要求,投标人基本信息入库时不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但应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投标人应对其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原件的一致性负责。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可通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二维码查询企业资质情况。

入库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由评标委员会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

10. 招 标 人

 长沙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1、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4898622  84898355

附件.zip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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