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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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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0-11-30 | 2020-12-07 |
投标文件递交 | 2020-12-05 | 2020-12-22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监控系统更新改造项目投标人提交的问题进行回复,本次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问题1: 标书原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1响应和偏差(P17页)之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材料)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标书原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1响应和偏差(P18页)之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疑问:请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是针对“投标人须知”中所明确实的主要设备产品:摄像头、拼接屏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
答复: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已写明:1.11.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货物技术要求(供货要求))以及1.11.3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问题2:标书第五章供货要求的项目清单中光收发器,光纤终端盒(12芯/72芯),光纤跳纤,光纤配线架,这五类材料的可选品牌:辰飞、锋火已停产,是否可使用辰迈、烽火同等品牌代替?
答复:可以,招标文件中“第五章供货要求(七、项目特别说明(3.1))”已说明。
问题3: 标书原文:P1:标书中第1章中3.2点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P105:标书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三、联合体协议书 疑问:标书中第1章中3.2点: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标书格式中(P105页等处)有联合体格式。是否非联合体投标可不用填写此格式?
答复:可不填写。
问题4: 标书原文:P11:标书中第一章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按国家规定相关计税方法”。 请问投标函中增值税税率填写9%是否可行?
答复:可以。
问题5: 标书原文:P2:标书中第一章,第3节.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4.3:信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 3 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无不良记录。P10:第一章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第(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 3 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无不良记录。P11:第一章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中第6点:投标人账户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 3 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内容包括:投标人账户开户银行名称、投标人资信情况说明,资信证明单位盖公章; 疑问:投标人的开户银行因无权限开具相关资信证明材料。请问:投标人开户银行的上级银行出具相关资信证明是否可以等同于标书中要求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答复:可以。
问题6: 疑问:标书原文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P16)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第(4)点: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投标(设备集成和招标人允许外购除外),此处“设备(材料)”是否只指招标人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页)3.1.1:所指的主要设备:摄像头、拼接屏?
答复:是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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