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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轨道交通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第一期)一、二标段

发布日期: 2012-10-22
项目名称:
长沙市轨道交通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第一期)标段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142亿
招标人: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长沙市轨道交通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第一期)一、二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LTC——2012HN264

招标人: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其长沙市轨道交通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第一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

   一、工程概况:

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从汽车北站起,止于万家丽路高架站,线路全长23.86km,其中地下线21.36公里,高架线2.5公里,全线设站20座,其中地下站19座,高架站1座,换乘站有4座。设尚双塘车辆段一座,在汽车北站与侯家塘设两座主变电所,与2号线共用控制中心。1号线总概算约142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含设备购置费,不含车辆购置费)约93亿元。

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包括2号线一期工程及2号线西延线工程,从梅溪湖西站起,止于光达站,线路全长26.915km,全部为地下线,全线设站22座,换乘站有6座。设黄兴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在西湖公园与体育新城设两座主变电所,在武广片区设运营控制中心。2号线一期工程及2号线西延线总概算约146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含设备购置费,不含车辆购置费)约97亿元。

1、工程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第一期)

2、标段划分: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长沙轨道交通工程1号线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第二标段:长沙轨道交通工程2号线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3、项目预算:第一标段约为1500万元,

第二标段约为1430万元。

4、资金来源:自筹和财政资金;

5、咨询服务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512月完成(暂定)。若咨询服务时间调整,投标人应适时调整其工作进度,费率不因时间调整而变化。

6、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招标范围包括:

11号线轨道交通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

22号线西延线、黄兴车辆段、运营控制中心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工作;

3)全过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轨道交通工程1号线全线工程(包括尚双塘车辆段)施工图的工程量价核算;全线工程变更的工程量价及施工索赔洽商审核;管线迁改、交通疏解、设备采购、机电设备安装等建设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具体见投标须知工作服务内容。

第二标段招标范围包括:

11号线轨道交通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工作;

22号线西延线、黄兴车辆段和运营控制中心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

3)全过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轨道交通工程2号线全线工程(包括西延线、黄兴车辆段和运营控制中心)施工图的工程量价核算;全线工程变更的工程量价及施工索赔洽商审核;管线迁改、交通疏解、设备采购、机电设备安装等建设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具体见投标须知工作服务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且具备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同时承担过以下两种类似业绩项目:

1)承担过1个或以上合同签订时间在2011930日前的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项目。

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为准,其合同内容至少包括施工图的工程量价审核、设计变更和结算审核内容,上述工作内容可不在同一合同项下。若合同中不能体现上述工作内容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予以证明。

2)本项目开标日前已完成过1个或以上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的项目。

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及成果文件为准,其合同内容至少包括轨道工程、通信、信号和自动化控制(综合监控、门禁、ACC\AFC)专业,各专业可不在同一个合同项下,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若合同及成果文件不能体现上述工作内容的,须提供业主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予以证明。

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并以同等职位承担过1个或以上合同签订时间在2011930日前的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项目。

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为准,其合同内容至少包括施工图的工程量价审核、设计变更和结算审核内容,上述工作内容可不在同一合同项下。若合同中不能体现上述工作内容和项目负责人情况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予以证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招标代理、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102220121113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第二标段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企业付款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第一期)   标段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号:4300179206105977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请投标人携带转帐凭证在开标现场备查。

   4、未按以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帐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帐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

   五、招标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2 10 2817:00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内,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2 1114 9:00(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4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资料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及本人身份证、《投标承诺函》、资格后审资料及投标文件参加。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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