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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项目SG-5、6、7标段

发布日期: 2014-09-30
项目名称:
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项目SG-5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238.14亿

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项目SG-567标段

招标公告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项目SG-567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

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已经国家批准,3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36.5km,起至坪塘镇莲坪大道站,经坪塘大道、阜埠河路,穿越湘江接入劳动路,途经东塘、车站路,穿越浏阳河,洪山路,止于龙角路站,全部为地下线,共设车站25座;设主变电站2座,在洋湖垸设车辆段1座,在张公塘设停车场1座;工程投资估算约238.14亿元。

1、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项目SG-567标段;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标段划分及投资估算:

SG-5标段包括书院路站、阜埠河路站~书院路站区间工程,共11区间。投资估算约为 7.5 亿元;

SG-6标段包括东塘站、书院路站~侯家塘站~东塘站区间工程,共12区间。投资估算约为 4.59 亿元。

SG-7标段包括桂花路站、城南东路站、东塘站~桂花路站~城南东路站~车站路站区间工程,23区间。投资估算约为 4.87 亿元。

4、招标范围:

  完成所招标段范围内盾构区间、暗挖区间及车站主体结构和所有预设预埋管线及附属工程在内(不包括装修工程和设备安装)的土建施工,具体为:
  
车站工程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车站主体及附属基坑围护及土方工程、主体结构、二次结构(含轨顶风道,站台板,夹层板、楼梯等)、各类预埋件、车站顶板上方500mm内的回填、防水工程、杂散电流和综合接地的土建施工;车站地面四小件(出入口、风亭、冷却塔等)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及出入口钢结构、建构筑物及管线保护。
  
盾构区间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盾构管片制作、拼装,盾构机,盾构管片防水,盾构预埋件制作、安装,盾构区间与车站接口、区间端头加固、相关建筑物处理、联络通道及废水泵房、其他加固措施等。
  
暗挖区间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开挖,施做超前加固、初期支护和二次衬砌,防水,与车站接口,施工竖井和横通道、相关建筑物处理,联络通道及废水泵房,其他加固措施等。

具体内容以各标段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以及相关说明文件为准。招标人保留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调整各标段工程范围的权利。

5、质量标准:

1)永久性工程:必须符合建设部发(92)《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补充规定,质量等级达到优良。

2)临时性工程:必须符合建设部发(92)《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补充规定,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6、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资金。

7、计划工期:本次所招标段的工期确保201851日试运行,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8、保修: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评标办法:参照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综合评估法”执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接受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一)以独立法人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须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006年以来须承担过一个()以上已竣工的以往工程业绩。

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开标前24个月内未发生过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因质量安全事故或廉政或弄虚作假原因),须以同等职务承担过一个()以上已竣工的以往工程业绩,且无在建项目。

4、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或交通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提供有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且无在建项目。

5、以往工程业绩:

SG-5标段以往工程业绩为:单项合同包含泥水平衡式盾构法施工区间(且须为穿江、河或海)的轨道交通(含地铁、轻轨、高铁或铁路)项目;

SG-67标段以往工程业绩为:单项合同同时包含盾构法施工区间和明挖法地下车站在内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

   以往工程业绩以同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证明)、合同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投标人业绩应为投标人自身的,不能是其母公司或子公司的;不接受联合体、分包、境外承包业绩。

(二)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主办方为湖南省外企业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1.1联合体双方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1.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且协议中应明确参与方在本标段中所承担的工作量,若参与方为招标人公布诚信企业名录中的单位的,其在本标段中所承担的工作量只能为车站工程且不得少于一个车站工程。

1.3联合体主办方必须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一)中的第1-5条的要求;

1.4联合体参与方资格要求:具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者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5联合体参与方须派驻参与方项目负责人1名,并满足以下要求:

1.5.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项目开标前24个月内未发生过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因质量安全事故或廉政或弄虚作假原因),且无在建项目

1.5.2以项目负责人职务承担过的房建项目获得过省级(含)以上质量、安全奖项。投标人应当提供获奖工程的表彰文件(如没有发布表彰文件,则提供获奖证书),如果获奖工程的表彰文件或证书中没有载明项目负责人的,则应提供中标通知书(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证明)或合同或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能够有效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的证明材料。

2.联合体主办方为湖南省内企业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2.1联合体双方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且协议中应明确各方在本标段中所承担的工作量。

2.3联合体参与方须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一)中的第1-5条的要求。

2.4联合体主办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5联合体主办方须派驻主办方项目负责人1名,并满足以下要求:

2.5.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项目开标前24个月内未发生过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因质量安全事故或廉政或弄虚作假原因),且无在建项目;

2.5.2以项目负责人职务承担过的项目获得过省级(含)以上质量、安全奖项。投标人应当提供获奖工程的表彰文件(如没有发布表彰文件,则提供获奖证书),如果获奖工程的表彰文件或证书中没有载明项目负责人的,则应提供中标通知书(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证明)或合同或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能够有效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的证明材料。

(三)资格后审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要求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四)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处于被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

(六)省外企业须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

三、本项目鼓励省外投标人与本省诚信企业联合合作投标,招标人将在发布招标公告时一并公布诚信企业名录(诚信企业名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省外投标人与名录内诚信企业合作投标的可按招标文件确定的办法享受优惠政策。

四、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9 30 日至2014 11 9 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他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每标段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主办方)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同一投标人若对两个或以上标段同时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需分标段分别提交。

6、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填写“3号线SG-5标段或SG-6标段或SG-7标段”。

六、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4 10 10 17:00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4 11 10 900(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

4.1开标时由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双方)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资格后审资料及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议。

4.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有省外企业的,其企业法定代表人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特殊原因的相关证明原件,并须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1)法定代表人若因住院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供三甲(含)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正式住院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若因出国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国机票复印件和护照(含签证页)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中标原则

同一投标人允许同时参与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项目所有标段的投标;同一单位(无论是以独立投标或联合体主办方或联合体参与方等任何形式)只允许在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项目(主变电站、车辆段、停车场除外)中最多中3个标段;同一投标人施工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主办方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方项目负责人(如有)、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机械员、资料员、造价员(或造价师)、材料员)可以参加不同标段的投标,但上述人员中出现任一重复配置情形的,都只允许中1个标段。

投标人若因上述规定而存在标段选择和放弃的情形时,须选择中标金额大的标段为其中标标段,其放弃的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

九、投标人未按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录入投标人基本信息库或未按资格后审要求附其原件或彩色影印件的,属于资格后审内容的,其资格后审不合格;投标人类似工程经历、奖项、企业信用、抢险救灾、安全认证等可能引起计分或加分的项目未按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录入投标人基本信息库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复印件或彩色影印件的,均不给予计分或加分。

   入库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34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联 系 人:谢纲、刘丽霞、张福新 

   联系电话:0731-89938883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


 招标公告附件1           

 资格后审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要求表

资格后审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要求

其他要求

   本次资格后审时各标段的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如下:

   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6人、安全员6人、质量员6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造价员(或造价师)1人。

省外企业为主办方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增加1名参与方项目负责人;省内企业为主办方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增加1名主办方项目负责人。

关键岗位人员中拟任项目负责人、主办方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方项目负责人(如有)附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高级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应附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资质证或上岗证书(安全员必须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造价员具有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证书,造价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有在建项目。

如省外企业(联合体投标中有省内企业的除外)无机械员、标准员岗位,可用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的人员代替,但须提供企业任命书。任命书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岗位名称等。

资格后审时,投标人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证书真实性情况、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情况、拟任项目负责人(含主办方项目负责人及参与方项目负责人,如有)在本项目开标前24个月内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因质量安全事故或廉政或弄虚作假原因)以投标人按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的“投标承诺书”格式出具的承诺为准(其中省内施工项目人员在建情况在湖南省建筑信息网平台上查询)。

投标人承诺不实或查实投标人欺骗隐瞒在建、严重不良行为情况以及证书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若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为中标人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

资格后审时,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参与方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得超过总人数的50%

注: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标段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109 号文)的规定执行。

2、省外企业的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证书,若为行业协会颁发的,应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相关文件原件或提供官方查询网址(含详细链接);省外企业提供的关键岗位人员培训证或考试合格证,其证书应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头衔的公章或专用章且明确岗位职务的方为有效。

 

 

招标公告附件2

诚信企业名录

诚信企业名录

序号

单位名称

1

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

2

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3

长沙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

湖南省西城建设有限公司

5

湖南东方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6

湖南省沙坪建筑有限公司

7

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8

湖南高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10

湖南顺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1

湖南星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2

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13

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14

中建五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15

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16

湖南望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

湖南长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

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19

湖南省长沙湘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

湖南省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21

长沙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2

长沙洞井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3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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