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府路(湘江大道~浏阳河西岸)快速化改造建设工程施工(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015】85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府路(湘江大道~浏阳河西岸)快速化改造建设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天心区、雨花区。
2.3建设规模:本项目的工程范围西起湘江(湘江大桥东岸接地处),东至浏阳河西岸,全长11.85公里。主路为双向六车道,城市快速路,设计速度80km/h;辅路为双向6-8车道,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50km/h;地面道路两侧分别设置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供区域交通以及人、车出行。主路敷设以桥梁为主,局部设置下穿地道及地面道路,其中高架桥段9.03km,隧道段2.15km,地面段0.67km,另有大型枢纽立交两处(万家丽互通及红旗路互通),出入匝道9对。
2.4 工程造价:总投资约59.49亿元(以公布的上限值为准)。
2.5 工期要求:第一标段18个月,第二标段18个月,第三标段21个月。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及相关规定保修。
2.8招标范围:第一、二标段:设计范围内的主线、平行匝道、立交工程的桥梁主体结构、桥面铺装、伸缩缝、防撞栏杆、桥梁排水、桥梁照明、部分排水工程、交通工程预留预埋设施、亮化工程预留预埋设施、声屏障预留预埋设施、交通便道等需要在桥梁主体工程预留预埋的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甲方有权对承发包范围进行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第三标段:设计范围内的隧道、主体结构、隧道路面铺装、隧道内装饰装修、给排水管沟、安装工程、预留预埋设施等。不包括管理中心、机电设备等。包括部分排水道路及提标工程、隧道端头道路工程、交通便道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甲方有权对承发包范围进行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本次招标只对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进行招标,具体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桥梁段):ZK3+480-ZK8+466.957,工程造价约14.7亿元;
第二标段(桥梁段):主线里程ZK0+335.48-ZK1+069、ZK8+466.957-ZK10+529.957、ZK11+306.957-ZK12+188.957,工程造价约12.7亿元;
第三标段(隧道段):主线里程ZK1+069~ZK3+480,工程造价约7.5亿元。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企业入围工程业绩:
3.4.1第一标段、第二标段企业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市政桥梁工程(不含地上地下市政道路等其它工程)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亿元的施工入围工程业绩。
3.4.1第三标段企业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城市地下道路工程(不含轨道交通及地面道路等其它工程)双向4车道及以上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4亿元的施工入围工程业绩。
3.5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予以配备,且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本次招标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最低配备暂按以下标准:
3.5.1.1第一标段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 20人,安全负责人1人,安全员19人,质量员 18人,计量负责人1人。
3.5.1.2第二标段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8人,安全负责人1人,安全员17人,质量员 16人,计量负责人1人。
3.5.1.3第三标段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2人,安全负责人1人,安全员12人,质量员12人,计量负责人1人。
3.5.2拟任项目负责人年龄55周岁以下,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同时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5.3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道路与桥梁或桥梁工程或市政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严禁挂靠。
3.5.4 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计量负责人应取得全国注册造价师证或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造价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5.5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真实性证明或由企业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或由企业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9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以上入围工程业绩要求的相关信息,如不能体现,则需提供有效的业主证明(原件)予以证明。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投标人若因上述规定而存在标段选择和放弃的情形时,须选择中标金额大的标段为其中标标段,其放弃的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1投标保证金金额:每个标段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5.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5.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8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6年7月20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6年7月25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投标人可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下载招标控制价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8月22日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召开开标会议时,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如有)及资格后审资料复印件(或影印件)准时参加,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9.1根据长发改[2013]197 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对于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未要求入库,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信息的,以招标文件的要求为准。
9.2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的通知(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要求,投标人基本信息入库时不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但应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投标人应对其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原件的一致性负责。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可通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二维码查询企业资质情况。
入库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长沙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 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4898300 84898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