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中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现更正为: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2、原磋商文件中:
第二章第9.2款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现更正为: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原磋商文件中:
附页4“评审因素和标准”“ 商务部分评分因素”:
服务 承诺 |
2分 |
服务承诺全面,包括承诺完成的规划内容全面、合理,内容与深度均达到或超出本项目规划任务要求并按时提交成果、后续服务保障等计2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投标文件编制 |
2分 |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2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5分,扣满为止。 |
现更正为:
服务 承诺 |
4分 |
服务承诺全面,包括承诺完成的规划内容全面、合理,内容与深度均达到或超出本项目规划任务要求并按时提交成果、后续服务保障等计4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