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雨路、火炬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芙蓉区嘉雨路、火炬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长沙市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以芙发改【2014】493号、芙发改投【2015】105号文及芙发改投【2010】3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滩头坪旧城改造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一、 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名称:嘉雨路、火炬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2、建设地点: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街道火炬村。
3、项目概况:嘉雨路北起长善路,南至营盘路,道路全长583.27m,为城市次干道标准,标准路幅宽度为26m,设计车速40km/h,工程费用约1700万元。火炬路西起万家丽路,东至嘉雨路,道路全长440m,为城市次干道标准,标准路幅宽度为26m,设计车速40km/h,工程费用约1500万元。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监理标段。
5、招标范围:嘉雨路(营盘路~长善路)、火炬路(万家丽路~嘉雨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包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6、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保修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120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拟采用评标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的《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的综合评估法执行。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处于效期;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年龄不超过55岁,无在监项目或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只有一个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在监项目的应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代表应具备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
4、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及项目实际情况,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6人,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3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除外);注册证书中注明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本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5、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监理员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6、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和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7、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入湘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须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8、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因丧失商业信誉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
2、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含)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3、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户
(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交纳,其名称应予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4、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9日至投标截止前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五、招标文件澄清和答疑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10月3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2、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7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