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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工程机械零部件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

发布日期: 2022-06-08
项目名称:
新能源工程机械零部件研发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1亿
招标人:
中冶京诚(湘潭)矿山装备有限公司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新能源工程机械零部件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新能源工程机械零部件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备案证明及编号2111-430371-04-01-205267 ,项目业主为 中冶京诚(湘潭)矿山装备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 新能源工程机械零部件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厂房一、厂房二、研发综合楼、门卫、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为 10000万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自筹并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新能源工程机械零部件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幸福路以东,河东大道以南,迅达路以西,光华路以北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新能源工程机械零部件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基地主要建筑如下,厂房一、厂房二、研发综合楼、门卫厂房一为三联跨钢结构厂房,建筑占地面积4570.25㎡,建筑面积4570.25㎡,建筑高度12.15米;厂房二为五层框架结构,建筑占地面积630.70㎡,建筑面积3043.10㎡,底层高4.9米,标准层层高3.88米,建筑高度21.25米;研发综合楼为五层框架结构,建筑占地面积344.98㎡,建筑面积1724.90㎡,底层高4.9米,标准层层高3.38米,建筑高度19.15米;门卫为单层框架结构,建筑占地面积26.24㎡,建筑面积26.24㎡,建筑高度4.5米。

1.3 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190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其中设计周期10日历天,即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施工工期为招标人下达开工令后180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日历日,下同□年

1.4 招标范围:

包括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和本项目的施工(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工程总承包,并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1.5 质量要求:

1.5.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设计文件深度满足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的标准和国家、省、市、区(县)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的相关规定;

1.5.2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要求,达到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进行保修。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乙级及以上(含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  相应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项目施工负责人担任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  专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   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

2.10.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10.1.1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

2.10.1.2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评委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2.10.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6 8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 (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74900分(北京时间)。请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 (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电话  0731-58551922

9.其它

9.1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技术支持QQ2669157229

9.2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鼓励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即投标人无须携带CA锁来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可以在自己的办公环境线上观看开标直播,同时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开标当天使用CA锁登录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 (网址: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在交易系统(住建)栏目下找到开标签到解密功能菜单,找到对应开标项目进入。若投标人愿意前往现场解密,则须自备电脑和网络,投标人必须确保办公网络环境正常,由投标人网络问题造成的远程解密不成功,概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项目不拒绝低风险地区的投标人代表前来现场解密,建议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人代表在自己的办公环境解密,若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人代表选择前往现场解密遭拒,造成的电子标书解密不成功,概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3 本项目无设计成果补偿费

9.4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9.5温馨提示: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9.5.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项目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人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 14 天内无感染证明。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9.5.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 37.2 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

9.5.3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 14 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外来潭返潭人员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 14 天内无感染证明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 37.2℃的。

9.5.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代表单位签到,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并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9.5.5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联系方式

人:中冶京诚(湘潭)矿山装备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湘潭九华经开区江南大道8

人:路先生

   话:0731-58270028

 

招标代理机构: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址:湘潭市经开区乐塘路15楼招标公司 

人:朱灿(项目负责人)王哲、陈卫红 

   话:0731-58252957

附件:附件1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docx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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