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石门县维新镇乡村振兴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整治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石发改招【2022】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门县维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及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石门县维新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编号:HNSC-GCZB(2022)0005
2.2 建设地点:石门县维新镇境内。
2.3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座,其中A20一体化设备1座,人工湿地系统2座;堰塘生态化改造(改造人工浮岛系统) 3座。拦渣坝一座(长度38m,上底10m,下底6.5m,高4.5m);饮用水改造工程3座。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的土建施工及相关设备的购置与安装。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含设计)。
2.5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2.7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1.3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jyyw.changde.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1潜在投标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处预览PDF版本招标文件,如需下载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文件须先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25日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jyyw.changd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2开标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直播大厅(3)。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0736-5234616。
招标人:石门县维新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维新镇仙阳湖居委会
联系人: 肖先生
电 话: 15873695678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硕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常德市石门县宝峰汽贸城5栋201室
联系人:高捷(项目负责人)
电 话:0736-5334108
附件: 实施方案.pdf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 [124307005809200481003052001001]石门县维新镇乡村振兴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整治项目(一期工程).CD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