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县渠水及其支流会同河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河口段(EPC)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会同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会同县渠水及其支流会同河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河口段(EPC)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款内容“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现修改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家。”;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条款内容“(2)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①个数:□0 个 ☑1 个 □2 个”,现修改为“(2)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①个数:☑0 个 □1 个 □2 个”;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条款内容“1.财务状况要求:□银行授信额度 ☑资产负债率 □净资产”,现修改为:“1.财务状况要求:□银行授信额度 □资产负债率 □净资产”;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条款内容“(2)进入详细评审的合格投标人超过 9 家(含本数)时,☑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所有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作进一步评审比较。 □按照技术方案和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得分之和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 9 名合格投标人进入后续评审。”,现修改为:“(2)进入详细评审的合格投标人超过 9 家(含本数)时,□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所有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作进一步评审比较。 ☑按照技术方案和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得分之和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 9 名合格投标人进入后续评审。”;
5、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条款内容“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1316.46 万元,其计算方法及编制依据详见概算说明。注:报价评分仅包括工程费用、工程设计费、预备费(预备费不予调整)三项,工程其他费用除工程设计费之外的其他费用不计入评分。”,现修改为:“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273.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88.53万元,设计费:22.48 万元,预备费:62.69 万元。(预备费是不可竞争费用)编制依据详见概算书。投标人可参照发布的概算书及初步设计文件自行编制投标报价文件。本次公布的概算书仅供投标人参考,不作为编制投标报价的依据及最终结算依据。”
6、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2.3条内容“本次招标金额为1316.46万元”,现修改为:“本次招标金额为1273.7万元”;
7、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条款内容“类似工程业绩:☑投资额在921.52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现修改为:“类似工程业绩:☑投资额在891.59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
8、本项目原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09时00分到2022年7月29日17时00分”,现修改为:“2022年7月25日09时00分到2022年8月8日17时00分”。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澄清答疑文件。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监督机构:会同县建设行业招投标中心
电 话:0745-8822282
招 标 人:会同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会同县林城镇希望路;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511528098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迎丰中路顺天国际 F1311 室;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745-8681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