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中:
序号 |
评标因素(权重分) |
评标标准 |
|
3 |
商务评价项(100分) |
综合实力 (70分) |
1.投标人(母公司及体系下子公司)具有工业与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证书的,提供计6分,没有不计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母公司及体系下子公司)具有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通信网络安全服务能力评定证书(安全培训一级、安全设计与集成一级、风险评估一级、应急响应服务一级),以上证书全部满足的计15分,一个不满足扣5分,扣完为止。(提供各类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6.投标人(母公司及体系下子公司)具有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测评关于2019年度全国电信服务质量用户满意度测评结果的通报;满意度测评结果的供应商第一名计15分,第二名计10分,第三名计5分,其他不计分。(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现更正为:
序号 |
评标因素(权重分) |
评标标准 |
|
3 |
商务评价项(100分) |
综合实力 (70分) |
1.投标人(母公司及体系下子公司)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证书的,提供计5分,没有不计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母公司及体系下子公司)具有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通信网络安全服务能力评定证书(安全培训一级、安全设计与集成一级、风险评估一级、应急响应服务一级),以上证书每提供一个计4分,最高计16分(提供各类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6.投标人(母公司及体系下子公司)具有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测评关于2017-2019年度全国电信服务质量用户满意度测评结果的通报;满意度测评结果的供应商每一年度第一名的计5 分;第二名计3分;第三名计2分;其他不计分,本项最高计15分(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