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万家丽路(中意路~芙蓉南路)道路工程监理项目
招标公告
长沙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长沙市万家丽路(中意路~芙蓉南路)道路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万家丽路(中意路~芙蓉南路)长约1880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西起中意路,东至芙蓉南路,规划路幅宽66m,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为60km/h。
1、项目名称:长沙市万家丽路(中意路~芙蓉南路)道路工程监理项目。
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估算约2.8亿元。
3、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4、监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万家丽路(中意路~芙蓉南路)道路工程及火星大道(中意路~港子河)路段排水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包括前期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协助招标、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等的全过程监理。
5、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与本项目的施工中标工期相同。
6、质量标准:
(1)永久性工程:必须符合建设部发(92)《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补充规定,质量等级达到优良。
(2)临时性工程:必须符合建设部发(92)《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补充规定,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7、资金来源:自筹和财政资金。
8、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2012年以来承担过一个(含)以上以往工程业绩。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无在监项目或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只有一个在监项目,2012年以来以同等职位承担过一个(含)以上以往工程业绩。
4、本项目以往工程业绩为已竣工的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亿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项目。以往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须以同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或监理业务手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或监理业务手册)上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投标人业绩应为其自身的,不能是其母公司或子公司的。不接受联合体、分包、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
5、拟任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
9、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处于被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
10、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9日至2015年6月25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人民币捌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万家丽路(中意路~芙蓉南路)监理。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5年6月3日17:00时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于投标截止前15天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敬请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26日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携带上述资料的同时,还须携带《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及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参加开标。
招标公告附件1
资格后审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要求表
评审项 |
相关要求 |
资格后审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要求 |
资格后审时,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监理员5人,共计10人。 |
资格后审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证书要求 |
湖南省内企业: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拟任监理员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 |
湖南省外企业: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拟任监理员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 |
湖南省外企业如持有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 | |
资格后审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项目或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只有一个在监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 |
投标人在湖南省内在监工程情况以开标后由行政监管人员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出具的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原件或提供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监情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网站。 |
注: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109 号文)的规定和招标人要求配备,且不得另行增加费用。
2、省外企业的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证书,若为行业协会颁发的,应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相关文件原件或提供官方查询网址(含详细链接);省外企业提供的关键岗位人员培训证或考试合格证,其证书应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头衔的公章或专用章且明确岗位职务的方为有效。
3、资格证书有单位名称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