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对 2011年长沙市主城区排水堵点改造疏浚工程方案设计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项目名称:2011年长沙市主城区排水堵点改造疏浚工程方案设计(第二次)
3.项目批准文号:长发改[2011]216号
4.建设地点:芙蓉路白沙路交会处和红旗渠(雨花路~梓园路)
5.工程造价估算:约2936.8万元
6.招标范围:完成2011年长沙市主城区排水堵点改造疏浚工程方案设计,由中标人和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后继续完善方案,并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直至工程竣工使用前全过程的设计和服务。本次投标仅提供道路排水改造方案设计成果。
7.设计工期:合同生效后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1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 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3年内(2008年 9月至2011 年 9月)须有类似工程的设计经验(以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原件为准)。
4. 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11月 3 日至2011年 11月29 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2011年长沙市主城区排水堵点改造疏浚工程方案设计)。
六、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七、设计费
按(原)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的设计费率进行费率报价。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1 年 11月 29 日9: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4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招 标 人: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