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 资质。
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与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市政工程相关 专业 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8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9 其他要求: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20]208 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并明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提供相应的证书及社保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