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招标文件P39
商务部分(F1) |
投标人资质 |
30分 |
2、投标人提供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计6分; 3、投标人提供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计6分; |
现删除第2和第3条。
(二)原招标文件P39
商务部分(F1) |
投标人资质 |
30分 |
现修改为:
商务部分(F1) |
投标人能力 |
18分 |
(三)原招标文件P47
新增内容
3、群众性文化活动
4 |
直播活动 |
3.具体要求如下: 8)提供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四)原招标文件P39
投标人实力 |
3分 |
投标人具备策划和组织大型活动的能力和经验,提供自2017年1月1日起承办过的全省性的大型品牌活动且活动持续时间30天以上的案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活动方案、现场照片、新闻报道截图、服务成效等。提供2个完整案例计3分,案例内容中缺一项不计分,计满1分为止。(提供的活动方案和活动持续时间证明须加盖活动主办单位的公章) |
现修改为:
投标人实力 |
15分 |
投标人具备策划和组织大型活动的能力和经验,提供自2017年1月1日起承办过的全省性的大型品牌活动的案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活动方案、现场照片、新闻报道截图、服务成效等。每提供1个完整案例计5分,计满15分为止,案例内容中缺一项不计分。(提供的活动方案和活动持续时间证明须加盖活动主办单位的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