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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路浏阳河大桥设计施工总承包

发布日期: 2012-09-10
项目名称:
红旗路浏阳河桥设计施工总承包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2.2亿
招标人:
长沙市武广新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编号: HNSXBC2012-GC-010

招标人:长沙市武广新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长沙市武广新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对其红旗路浏阳河大桥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

 

一、工程概况:

红旗路浏阳河大桥南端在机场高速公路预留高架桥下接武广片区规划的红旗路,北端接芙蓉区规划的红旗路,项目全长1150.5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主路设计车速60km/h,辅路及匝道设计车速30 km/h,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浏阳河桥桥梁结构设计基准期为100年,防洪标准为200年一遇,通航标准为VI级。

本项目南岸接线道路长280.5m,北岸接线道路长350m,规划路幅宽度均为60m;跨浏阳河大桥桥梁跨径布置为2*30+35+30m(南引桥)+70+115+70m(主通航孔桥)+20+4*30m(北引桥),其中主桥桥型方案为预应力砼变截面连续箱梁桥,东西引桥均为等截面预应力砼连续箱梁桥,桥梁全长520m,其中主桥长255m,桥梁宽度为35m

1、工程名称:红旗路浏阳河大桥设计施工总承包;

2、计划投资:投资估算约为2.2亿元;

3、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4、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5、质量标准:合格;

6、资金来源:自筹和财政资金;

7、计划工期:暂定15个月;

8、招标范围:红旗路浏阳河大桥及南北接线道路工程从施工图设计到所有土建及安装施工的项目竣工验收全过程;

9、保修: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投标应具备以下的资格条件:

1.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注册资金不少于4400万元,且已通过ISO9001系列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分别承担过一个或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及设计项目。

1.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1.2.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桥隧)设计甲级或公路行业(特大桥梁)设计甲级资质;

1.2.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1.3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桥梁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以同等职务主持设计过一个或以上类似工程;提供在本企业的社保证明。

1.4拟任项目负责人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开标前24个月内未发生过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以同等职务承担过一个或以上类似工程。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2.1联合体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且已通过ISO9001系列体系认证(有效期内)。

2.2联合体由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投标书和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2.3联合体主办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桥隧)设计甲级或公路行业(特大桥梁)设计甲级资质;承担过一个或以上类似工程设计项目。

联合体成员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资金不少于4400万元,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承担过一个或以上类似工程施工项目。

2.4联合体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桥梁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以同等职务主持设计过一个或以上类似工程;提供在本企业的社保证明。

2.5联合体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开标前24个月内未发生过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以同等职务承担过一个或以上类似工程。

3、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为:2009年以来单项合同金额在6000万元或以上且最大跨径60米以上的涉水桥梁工程施工项目。

类似工程业绩以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按要求必须具备的类似工程信息在以上资料中不能体现的,须提供有效的业主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予以证明。

4、拟任项目负责人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情况: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是确认本省行政区域内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省外企业应当如实反映和提供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期限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附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以及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件或网上下载资料的复印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不得同时以独立法人或联合体的方式参与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双重或多重联合。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长沙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在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场处窗口(咨询电话:0731-88665274)办理《入长施工登记证》。若其中标,中标后其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到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其他相关手续按长住建发[2011]312号《长沙市入长建筑企业管理与服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

 

三、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910日至20121029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捌拾 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企业付款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项目名称:红旗路浏阳河桥设计施工总承包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号:4300179206105977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请投标人携带转帐凭证在开标现场备查。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主办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未按以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6、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帐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帐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

五、招标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291617:00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内,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210299:00(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4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由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即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资料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联合体投标人由各方法定代表人联合授权并亲笔签名和盖章)、本人身份证、《投标承诺函》、资格后审资料及投标文件参加。其中省外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即联合体主办方)必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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