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中心医院医疗综合楼(含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装饰装修设计及室外环境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中心医院医疗综合楼(含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5】27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银行贷款、单位自筹,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长沙市中心医院、湖南省轻纺设计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工程装饰装修设计及室外环境工程设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长沙市中心医院
2.项目名称:长沙市中心医院医疗综合楼(含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装饰装修设计及室外环境工程设计
3.项目立项批准文号:长发改【2015】274号
4.建设地点:长沙市中心医院内
5.项目概况:长沙市中心医院医疗综合楼(含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65378.62平方米(含全科医生培训基地12420平方米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房4250平方米),其中地上23层(含设备一层),约46380.21平方米,地下3层约为18998.41平方米。
6.投资估算:概算总投资50004.67万元,本招标项目总投资额约6300万元,其中装饰装修暂定投资额为5500万元,室外环境暂定投资额为800万元。
7.资金来源:中央投资、银行贷款、单位自筹
8.招标范围:长沙市中心医院医疗综合楼(含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地上装饰(除洁净用房、外幕墙、天棚抹灰等)、室内卫生洁具、与装饰相关的(开关、插座等)安装及室外环境工程(包括室外道路广场、景观、绿化、围墙、给排水、电气等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包括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许可证审批、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以及缺陷责任期设计服务等全部工作。
9.设计工期:服务期限为本项目启动至本项目交付使用止。总设计周期为 60 日历天,合同生效后 30 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批通过后 3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有效资质之一:
2.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2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2.3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近三年内(以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1个建筑装饰面积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设计项目。入围业绩证明材料以同时提供的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原件(或提供初步设计批复复印件加盖原批复单位的公章或初步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
5、本项目授权委托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全民所有制单位、事业单位等还未办理社保的单位应提供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用资格条件2.3参与投标时接受联合体投标。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体协议书还应满足: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25日起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银 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请投标人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8、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作废标处理。
六、设计补偿
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及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投标申请人不作任何解释说明。
七、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04月29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05月17日9:0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开标区大屏幕。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