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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弱电系统施工监理

发布日期: 2014-07-11
项目名称:
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弱电系统施工监理项目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2.93亿

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弱电系统

施工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弱电系统施工监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弱电系统施工监理项目

2、项目概况: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23.627km,其中地下线22.278km,高架线1.139km,过渡段0.21km。全线共设车站20座,包括地下站19座,高架站1座。全线在汽车北站和侯家塘站设主变电所,在万家丽路南侧设尚双塘车辆段。弱电系统计划投资额约为2.93亿元。

3、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

4、监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弱电系统(包括通信、信号和自动化控制系统。其中,通信系统包括专用通信和警用通信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门禁、自动售检票和综合监控系统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质保阶段直至工程最终验收的全过程的工程监理服务。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图纸会审;施工承包商采购设备材料的验收;设备安装前的准备工作;设备(含车载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施工安全的监理;接口管理与协调;施工质量和进度的控制;投资管理、合同管理、设计管理、工程协调、变更管理;工程试运行、试运营和质量保证期管理以及对承包商及存在问题的监管等。

5、监理服务期:从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直到工程质量保证期结束为止。招标人保留监理服务期调整的权利,服务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监理费用。

6、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建设部发《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及补充规定,质量等级达到优良。

7、资金来源:自筹和财政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3、投标人 2008 年以来必须具有 1 个及以上已竣工的以往工程监理经验。以往工程监理经验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含通信、信号、自动化控制系统内容的监理业绩(通信系统、信号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内容可在同一个监理合同中体现,也可分别在不同合同中体现)。投标人业绩应为自身的,不能是其母公司或子公司的;不接受联合体、分包、境外承包业绩。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监项目或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只有一个在监项目;2008年以来以同等职务具有一个及以上已竣工的以往工程监理经验。以往工程监理经验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含通信、信号、自动化控制系统内容的监理业绩(通信系统、信号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内容可在同一个监理合同中体现,也可分别在不同合同中体现)。

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总监理工程师1人,总监理工程师代表3人(通信1人,信号1人,自动化控制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通信1人,信号1人,自动化控制1人)、合同及概预算工程师1人、计量工程师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3人(通信1人,信号1人,自动化控制1人)。除总监理工程师应无在监项目或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一个在监项目外,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应无在监项目。资格证书上有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

省外企业如持有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投标人在湖南省内在监工程情况以开标后由行政监管人员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出具的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或提供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监情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网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长沙市以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开标前须到长沙市建委市场处办理(咨询电话:0731-88665274)《入长施工登记证》。

三、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7 11  日至2014 8 12 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弱电系统施工监理项目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帐户,一律不退现金。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帐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1号线弱电监理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4 7 17 17:00时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于投标截止前15天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4 8 12 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

4.1开标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投标承诺函》、资格后审原件资料及投标文件参加。

4.2开标验证时,投标人不能出示以上资料交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委验证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的综合评估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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