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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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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0-09-18 | 2020-10-09 |
投标文件递交 | 2020-09-23 | 2020-10-09 |
曲靖地区光缆线路建设工程(2020—JYCKAC—G1002),资金情况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1工程特征:本工程为光缆线路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云南省曲靖地区。
2.3招标项目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3654645.93元。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采用自建、合建相结合的方式,新建1条曲靖至云贵省界段36芯光缆线路,光缆路由长度180.096公里,主要以城区管道、架空、埋式等方式敷设。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3.3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4具备有效的国家保密部门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业务种类综合布线或系统集成)。
3.5具有自2017年以来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65万元(不含光缆主材)的光缆线路建设工程施工的类似项目业绩,或具有自2017年以来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91万元(含光缆主材)的光缆线路建设工程施工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3.6项目经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7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5.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8日至2020 年9月24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 15 时至 17时(北京时间),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县开元中路山水人家三期8栋一单元1018室)持下列资料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保密承诺书原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2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相关资料应装订成册提交,报名成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合格凭证。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报名。
5.4澄清答疑采用书面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以书面形式发布,投标人在收到书面答疑后需签章确认。
6.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09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相应开标室(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6.2 本项目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6.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3.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3.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3.4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出席开标会的。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建设单位:某部队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联 系 人:成先生
电 话:15173116398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东六路华润置地12栋四楼
联 系 人:陶先生、杨先生
电 话:0731-84098659、13548541724、18229950281
电子邮件:373644503@qq.com
2020年09月18日
附件
保密承诺书
(建设单位名称) :
我方参加的编号为 的项目采购活动,根据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保密法规,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保密管理制度,不向无关人员透露军事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二、招标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文件等涉军涉密文件资料专人管理、专盘存储、专室专柜存放,不擅自复制、扩散;
三、不在联接国际互联网计算机中处理或者存储涉军敏感信息;
四、不通过电话、传真、邮政、快递和国际互联网等渠道传递涉军涉密信息,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五、未经军队批准,不对合作项目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本次采购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功能用途等涉密信息;
六、未经招标(发包)人审查批准,不擅自在互联网、通讯媒体等发表涉及此次采购项目相关内容或资讯,不将承担的涉密项目作为业绩成果宣传;
七、对可能接触军事秘密的人员,进行背景审查和保密教育并签订保密承诺书;
八、项目结束后,对相关涉军秘密载体进行清理,全部移交军队单位,不作留存;
九、我单位如中标,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部队保密规定,落实封闭施工现场、划定安全警戒区域、办理进出场地证件等安全保密规定;
十、不违反国家和军队的其他保密要求。
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相关处罚。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