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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贞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项目配电设计与施工总承包

发布日期: 2016-01-14
项目名称: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
招标人:
湖南现代投资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泰贞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项目配电设计与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泰贞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项目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建设(备案证编号:2012055),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湖南现代投资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配电设计与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泰贞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项目配电设计与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长沙市芙蓉区五一西路9号。

2.3     项目概况:泰贞国际金融中心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36层,地下4层,总建筑面积约102760.62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为25705.7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为77054.86平方米。泰贞国际金融中心项目功能主要包括两个业态,A区为银行,其中包含交通银行湖南省数据中心;B区为5A写字楼,总建筑高度为149.9米,属于超高层建筑。根据配电设计规范及湖南省电力公司长沙供电分公司规定,本工程配电按纯专变实施,配电规划总容量为9560kVA,设中心配电间2座,分配电间2座,从国家220kV、110 kV接专线至项目红线边,新立智能型环网柜2座。超高层建筑的电梯、泵房、消防设施、应急照明用电、银行系统的应急照明、计算机系统及安防系统等均属于用电一级负荷,须配置电源自动切换装置,且响应时间不得大于0.5s。

2.4     招标范围:泰贞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项目配电设计与施工总承包,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工程施工等,具体负责本项目从上级公共电源接驳点至本项目低压柜出线开关引出端口止的变供配电工程的设计、报批、协调、采购、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代理发包人办理送电许可,直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和使用需求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为整体包干“交钥匙工程”。

2.5     工    期:设计及施工总工期为120天(日历日)。

2.6     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设计单位为事业单位,则须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湖南省外施工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登记证》。

3.2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应为联合体成员之一)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承装、承修均为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按照《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执行,即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有在建项目;施工员、质量员应持有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岗位证书在有效期内,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4     由投标人提供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如为联合体,应为施工单位),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并提供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作为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承诺(如为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分别出具)。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6     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7     拟任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必须具有电气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8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如为联合体,应为施工单位)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须提供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9     省外的关键岗位人员还须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及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提供官方查询网站名称、网址、密码等;省内的岗位资格证书必须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投标人的在建情况由行政监管部门统一登录网站查询。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12 省外企业必须派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审查会。

3.1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因此,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查办法

4.1     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4.2     入围方式:“合格入围法”,即通过基本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全部入围。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设计部分按照长住建发[2011]143号文制定;施工部分按照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Ⅰ)”制定,报价部分采用附表6(1),且只计算投标总报价得分。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基本资格审查。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采用预交投标保证金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6.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

6.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单位从其基本账户(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牵头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沙湘府路支行

帐户名称: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368250100100004451

6.3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18日17:00(含),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6.4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泰贞国际金融中心配电工程”,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5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6.6     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7.1     报名时间:2016年1月14日~2016年1月1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照常)。

7.2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报名单位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点击网上报名即可。咨询电话:0731—84898622。

八、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8.1     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月19日14:30时整。

8.2     集中基本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室,具体标室见大屏幕。

8.3     递交基本资格审查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9日14:30 时整,过期不予接受。

九、基本资格审查到场人员及应提供的资料

9.1     基本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

(1)省内企业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是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基本资格审查。(如为联合体投标,此条仅指联合体牵头人为省内施工单位的情况,法定代表人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

(2)省外企业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参加资格审查。若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特殊原因的相关证明原件,并须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是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到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相关证明:(1)法定代表人若因住院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供三甲(含)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正式住院证明原件。(2)法定代表人若因出国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国机票复印件和护照(含签证页)复印件及出入境证明(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基本资格审查时将被拒绝。(如为联合体投标,此条仅指联合体牵头人为省外施工单位的情况,法定代表人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

基本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或证书)原件要求:

9.2.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如为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

9.2.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应包含本公告3.2款要求)

9.2.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企业)

9.2.4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应为联合体牵头人)

9.2.5       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2.6       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9.2.7       施工员、质量员的岗位证,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2.8       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9.2.9       省外的关键岗位人员还须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及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提供官方查询网站名称、网址、密码等;

9.2.10    湖南省外施工企业还须提供《入湘登记证》。

9.2.11    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9.2.12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作为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分别出具)

9.2.13    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格式详见附件)。

注:

1、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复印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应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2、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基本资格审查现场者,应在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出示省(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正式证明必须有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3、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报名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且有可能导致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基本资格审查后,投标人凭入围通知书到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湘府路117号金典商务中心12楼)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发布。

十二、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现代投资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何先生  喻先生  周先生

地   址:长沙市湘府路117号金典商务中心12楼

电   话:0731-84169660

传    真:0731-84169656

邮    箱:43862728@qq.com

 

  

 

 

公告附件:联合体投标协议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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