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红旗路道路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长沙市武广新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对长沙市红旗路道路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
红旗路道路工程,起于湘府东路,止于机场高速,全长约4.98公里,按城市1级主干道和快捷路设计;主线采用高架桥,双向6车道;桥下双向8车道,设计路幅宽60米以上(最宽处达到81米);主线高架桥跨越劳动东路、曲塘路、支二路、支三路、香樟路,与机场高速和湘府东路相交路口设简易互通立交。另外,在支二路、支三路段的高架桥与火车南站东广场南、北进出站匝道桥相接。
二、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长沙市红旗路道路工程施工项目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4、投资估算:01标段约为4.85亿元;02标段约为4.84亿元。
5、招标范围:
(1)01标段
红旗路(8号路—曲塘路)道路工程的施工(含高架桥(K1+910-K3+049.36,约1139.36米)、道路(K1+920-K3+000,约1080米)、排水、绿化、交通、路灯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2)02标段
红旗路(16号路北(K0+510)—8号路(K1+910)长1400米、曲塘路(K3+049.36)—劳动东路北(K3+737.36)长688米)高架桥工程以及红旗路与机场高速简易立交工程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高架桥、排水、绿化、交通、路灯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6、质量标准:
(1)永久性工程:必须符合建设部发(92)《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补充规定,质量等级达到优良。
(2)临时性工程:必须符合建设部发(92)《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补充规定,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7、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资金
8、计划工期:暂定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6个月。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9、保修: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及相关规定保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012年以来须承担过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金额2亿元(含)以上的且包含桥梁或涵洞工程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以往工程经验须以同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证明)、合同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记录/备案表)为准;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合同签订时间不限)。投标人业绩应为其自身的,不能是其母公司的。不接受联合体、分包、港澳台或境外业绩。
3、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开标前24个月内未发生过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因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原因),且无在建项目。
4、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5、投标人须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标准配备不得低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关键岗位配备人员数量。本项目各标段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0人、安全员10人、质量员9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造价员(或造价师)1人。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另有要求外,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应执业资质证或上岗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根据长住建发[2013]146号文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中可兼任最多不超过三个项目的管理工作。
6、湖南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2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1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2个标段同时排名第一,须选择中标金额大的标段为其中标标段,其放弃的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处于被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
11、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四、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24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sggzy.com.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标段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以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帐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红旗路道路工程施工01标段或02标段。
六、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5年5月4日17:00时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敬请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25日9:00(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的,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携带上述资料的同时,还须携带《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及资格后审资料参加开标。
其中湖南省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特殊原因的相关证明原件,并须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1)法定代表人若因住院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供三甲(含)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正式住院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若因出国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国机票复印件和护照(含签证页)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评标办法:参照“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的综合评估法”执行。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十一、投标人未按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录入投标人基本信息库或未按资格后审要求附其原件或彩色影印件的,属于资格后审内容的,其资格后审不合格(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投标人类似工程经历、奖项、企业信用、安全认证等可能引起计分或加分的项目未按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录入投标人基本信息库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复印件或彩色影印件的,均不给予计分或加分。
具体入库程序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入库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3、4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联系电话为0731-89938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