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0]00150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省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生化仪)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7月15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0年08月05日 10:00
延期开标时间:2020年08月28日 10: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采购公告报名时间:“2020年07月15日 起至2020年07月22日止,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现修改为:“报名时间延期至2020年08月11日,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二)原投标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0年08月05日上午 10:00时”
现修改为:“北京时间:2020年08月28日上午 10:00时”
(三)原采购文件P41页评标方法及标准 商务部分 经营业绩“所投品牌生化仪自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之日的相关业绩(采购方限最终用户或政府项目合同[公司对公司销售合同无效]),提供销售合同原件影印件电子版。1、所投品牌生化仪自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之日的相关业绩,提供政府采购的合同原件影印件电子版,每个投标人最多提供10份合同(含10份)业绩,以提供合同产品数量排名,提供用户联系方式:产品数量累计第一名计21分,第二名计13分,第三名计5分,第四名及以下计0分,无业绩得0分。(以台件数计算)2、所投品牌生化仪自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之日的相关业绩,提供非政府采购的合同原件影印件电子版,每个投标人最多提供10份合同(含10份)业绩,以提供合同产品数量排名,提供用户联系方式:产品数量最多的10份合同,产品数量累计第一名计21分,第二名计13分,第三名计5分,第四名及以下计0分,无业绩计0分。(以台件数计算)”;
现修改为:
“提供所投标品牌全自动生化分析仪2018年1月至今国内的销售业绩,要求如下:1、采购方限最终用户(公司对公司销售合同不计分)。2、所提供合同品牌与投标品牌不一致的,不纳入统计范围。合同存在字迹模糊、涂改、缺页、无双方签字盖章、无签订时间等情况的均不统计。3、提供10份销售合同,不足10份合同的以实际合同数量统计,超过10份合同的随机取10份进行统计,再以最终有效合同的产品供货累计数量为准进行排名:产品供货累计数量排名第一的计42分,排名第二计32分,排名第三计22分,排名第四计12分,排名第五名及以下不计分,排名可并列,后续排名自动顺延。(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影印件电子版,未提交原件影印件电子版或原件影印件电子版上有字迹模糊、涂改、缺页、无双方签字盖章、无签订时间等情况的不予计分。)”;
(四)原采购文件P45页 第五章 采购需求“3.1 质量保证期 投标产品的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符合国家标准。整机免费质保期不少于三年,自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中标人应免费维修并更换非人为损坏的或有缺陷的零部件;开机率未达标,每少一天保修期顺延7天。在保修期内或期外,如仪器出现故障,应负责无偿提供同档次以上的备用设备,直至仪器维修至正常使用为止。为保证供货仪器与投标样机仪器一致,采购方将随机抽查和检验,若两者出现不一致,所有损失将由中标方负责。”
现修改为“3.1质量保证期 投标产品的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符合国家标准。整机免费质保期不少于三年,自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中标人应免费维修并更换非人为损坏的或有缺陷的零部件;在保修期内或期外,如仪器出现故障,应负责无偿提供同档次以上的备用设备,直至仪器维修至正常使用为止。”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宁波
电话:13397410767
2、采购人
名称: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系统财务
地 址:湖南省开福区湘雅路30号
联系人:蔡偲昱
邮编:410000
电话:0731-84822066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中隆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68号华文森林酒店6楼601室
联系人:宁波、黄玲、谭振兴
邮编:410000
电话:0731-85137221
电子邮箱:163831626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