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路东延线(芙蓉区段)道路工程监理项目补充通知
各投标单位:
人民路东延线(芙蓉区段)道路工程监理项目已于2012年10月15日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并于2012年10月29日发布招标文件修改与澄清公告,应招标人要求,现补充通知如下:
1、召开开标会议时,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递交《投标承诺函》原件,并签到确认。
2、招标人允许拟任总监同时在长沙市范围内有一个在监项目。
原招标文件及修改与澄清通知内容与本补充通知内容不一致时,应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长沙市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