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购及服务项目招标失败的公告
各投标单位:
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购及服务项目于2012年5月28日发布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间收到有关单位的投诉。长沙市纪委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及招标人组成了联合调查组,召集原评标委员会对项目投标文件进行了复议,认定有效投标人只有2家。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2001】12号令)第27条“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项目全部投标。本次招标失败,将重新组织招标。
特此公告。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