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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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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0-05-29 | 2020-06-30 |
投标文件递交 | 2020-06-03 | 2020-06-30 |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本招标项目招商华发天汇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批准建设,项目编码:2019-430103-70-03-023805,招标人为长沙雍景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项目名称:招商华发天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1.2.2 建设地点:书院路以西,都江路以南
1.2.3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2227.34㎡,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0124.53㎡,容积率4.5%,绿地率38%,住宅为两栋高层建筑,公寓为一栋高层建筑,均为三层地下室,沿街一层商业(局部两层)。本次招标金额为163026490.10元。
1.3工期要求:总工期5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4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480日历天;
1.4招标范围:包括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施工全过程均属本工程承发包的范围。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承发包范围。
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
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工程、桩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及装饰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栏杆及门窗工程、公区及室内精装修工程、景观工程、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审查)、主体安装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公区及室内精装修安装工程、室外排水工程等,详细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等。
1.5 质量要求:
1.5.1设计: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要求,并通过各职能部门的审查。
1.5.2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6 施工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1.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企业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2.3总承包企业应同时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2.3.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可施工负责人兼任),且担任过房建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或房建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房建类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房建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业绩,且须承诺在开工时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2.3.2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
2.3.3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须承诺在开工时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2.3.4拟派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2.4.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明确施工主体方为牵头人组成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二家;
2.4.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4.3 联合体牵头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全面负责; 联合体牵头人按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联合体成员方按联合体协议或分包合同约定对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就成员方职责内容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2.4.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4.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2.5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施工、设计项目;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没有时限及规模要求)。
2.7.1施工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天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总建筑面积25000㎡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入围业绩。
施工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
2.7.2设计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天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总建筑面积25000㎡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入围业绩。
设计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
2.8 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3.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4.1本项目■要求提交□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
4.2投标保证交纳方式: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800000.00)
■保函(■银行保函■融资担保保函□非融资担保保函■保险公司保险保证)
4.3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
4.4.1采用现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托管专户):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4.4.2投标保证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到账情况以/平台提供的为准。
4.5采用保函提交的,投标保函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独立保函。投标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投标保函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保函格式提供。
4.6投标保证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由牵头人递交。
4.7其他要求:………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5月29日~2020年6月4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以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人名义通过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3 招标文件、澄清答疑、补充通知等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4 投标人应自行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参考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9 时00分,地点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应的开标室(地点:长沙市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5.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话:0731-88950169。
招标人:长沙雍景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书院南路739号都江新苑小区内办公楼
联系人:叶先生
电 话:1887338521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西雅国际大酒店商务楼12层
联 系 人:龚芮民 呙于旭 粟智超
电 话:0731-84169659
传 真:0731-84169656
邮 箱:79341108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