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采购人要求,对如下内容进行变更:
第一项:招标文件第41页: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目录“六、附件3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变更为:“六、附件3 投标人资格承诺”。“七、附件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删除。
第二项:招标文件第49页:“六、附件3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备注:1、会计师事务所盖章确认的投标人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2、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变更为:
“六、附件3 投标人资格承诺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项:招标文件第50页:删除“七、附件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1.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 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