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生态新城一号安置小区项目已由长发改【2009】513号文核准,招标人为长沙芙蓉新城置业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人工挖孔桩基础施工勘察(超前钻)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综合说明
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建场地A区位于长沙市芙蓉区双杨路与黄元路东北角;D区位于龟山路与黄元路东北角,共11栋房屋,框架及剪力墙结构,净用地面积40908㎡,总建筑面积约149600㎡,工程总投资约60000万元。本次招标为人工挖孔桩合计1305个,每个孔超前钻暂估平均深度为5米,超前钻总进尺暂定预算总量为6525米。
2、招标范围:本项目人工挖孔桩终孔时,进行桩端持力层检验(超前钻)。按设计要求:单柱单桩的大直径嵌岩桩,应视岩性检验桩底下3d或5m范围内有无空洞、破碎带、软夹层等不良地质条件,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3、勘察周期:40(日历天),并随桩基施工进度要求进行施工勘察,配合正常施工需求及时提供勘察结论。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参照2003年8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八部委2号令《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及2011年5月16日起施行的长沙市住建委长住建发(2011)143号文件《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综合评估法。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质,并具有岩土工程或相近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
4、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代理人、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份社保证明;全民所有制单位、事业单位等还未办理社保的单位应提供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近三年没有因丧失商业信誉或事故责任被取消投标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即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企业付款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3、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芙蓉生态新城一号安置小区A、D勘察”。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芙蓉生态新城一号安置小区A、D勘察”),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勘察费
勘察费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规定,经长沙市芙蓉区区政府投资预决算中心核定,招标上限控制价: 103元/米。
六、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4年9月21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11日上午9:00时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