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 0天 0小时 0分钟 0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
招标公告发布 | ||
投标文件递交 |
1、招标文件55页中,本项目“进度款支付:进度款按季支付,每季度支付额度为当季度计量金额(即当季度完成的合格工作量*合同单价)的70%”,此处的合格工作量是否为“总包单位工程形象进度量”,还是“每季度监测点实际监测数量”;
答:合格工作量是中标人根据合同要求制定的监测方案所确定的工作量。
2、招标文件55页中,结算款支付:“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且本项目结算经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最终审定后,支付至合同价格的97%。此条的“支付至合同价格的97%”是“合同总价”,还是“合格工作量*合同单价”。
答:合同价格指合同履行完毕后,经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审定的本合同结算价。
3、招标文件48页“合同价款形式:□单价合同(合同单价即中标单价/中选单价/成交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总价合同(合同单价即中标单价/中选单价/成交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最终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超过招标/竞谈/谈判的工程量时,按招标/竞谈/谈判的工程量办理结算;最终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未超过招标/竞谈/谈判的工程量时,则按最终完成的合格工程量办理结算)”;本条款“虽是总价合同,但结算时,依然按合格工程量结算”,可认为为“单价合同结算”,此处条款有矛盾。本条影响“结算款支付:“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且本项目结算经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最终审定后,支付至合同价格的97%。”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11页中“14.2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方式,合同为总价合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分解到各车站、区间、车辆段等各分项的总价均包干。投标总价不因监测服务期延长、物价变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等因素而调整。合同价格包含了监测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及后期为履行监测职责应获得的酬金以及提供成果资料与用品所付出的费用,如监测人员服务费,税金、后期服务费,监测设施、设备折旧与服务费,试验费,成果资料费,服务风险费等。合同价格包括了完成该项工作的全部工作内容,监测单位不得因监测方法的不同而提出增加费用的要求。“与48页“合同价款形式:□单价合同(合同单价即中标单价/中选单价/成交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总价合同(合同单价即中标单价/中选单价/成交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最终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超过招标/竞谈/谈判的工程量时,按招标/竞谈/谈判的工程量办理结算;最终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未超过招标/竞谈/谈判的工程量时,则按最终完成的合格工程量办理结算)”矛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从招标控制价明细表中“支护桩墙体水平位移”按”点.次”计价,车站深度基本在20米以上,根据监测要求,对“支护桩墙体水平位移监测”时每隔0.5米采集一个点,每个孔需要采集“50个监测点.次”,与招标清单“支护桩墙体水平位移监测”统计量不符。如果是按“孔.次”,单价过于太低,每个孔实施监测时需要两个作业人员工作1个小时作业才能采完外业数据。由于本项目价款支付时是按“合格工作量*合同单价”,此处需要明确。
答:“点.次”就是“孔.次”。
6、根据第三方监测市场价格,如果监测按实际监测工作量计价,各项监测单价过低。不符合市场价格规律。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