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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长沙理工大学2020年教学科研设备购置(第二批)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3-26

长沙理工大学2020年教学科研设备购置(第二批)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0年03月26日
一、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0]000044号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沙理工大学2020年教学科研设备购置(第二批)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3月23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0年04月14日 09:00
延期开标时间:2020年04月14日 09:00
四、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23页“第四章--第一节--价格评审优惠--扶持小、微企业”修改如下:

投标人如为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6%。

2、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投标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该联合体投标价格给予2%-3%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3%。

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给予该联合体投标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6%。

 

(二)、招标文件第23页“第四章--第一节--价格评审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修改如下:

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6%。

 

(三)、招标文件第P34页、第五章—第一节--强制节能产品内容修改如下:

强制节能产品:上表“是否为强制节能产品”栏中标注“是”的为强制节能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
五、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长沙理工大学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南路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731-85258555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博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晚报大道湘诚时速风标501室/怡程大酒店旁
      联系人:王明秋 邮编:410001
      电 话:0731-84284413、84284403 传真:0731-84284423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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