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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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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0-02-26 | 2020-03-25 |
投标文件递交 | 2020-03-02 | 2020-03-25 |
原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变更为: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需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民航行业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公共交通、轨道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3 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设计合同金额1亿元及以上公共建筑设计项目或市政工程设计项目或民航专业工程设计项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业绩可由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视为联合体共同的业绩;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财务和履约能力(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财务状况良好证明);
3.5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投标人职称证书复印件);
3.6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7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8 其他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不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0日的网站查询截图);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且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第3.2条的资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