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第十五中学校园提质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2011-06-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第十五中学校园提质改造建设项目工程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批准文号长发改[2011]295号),招标人为长沙市教育后勤产业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第十五中学校园内。 ②建设规模:长沙市第十五中学校园提质改造建设项目工程,工程造价约280万元。 ③招标范围:长沙市第十五中学校园实施校园环境改造,校园文化建设以及学校维修改造工程三大类11个子项目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④计划工期:90天(日历天); ⑤质量标准:合格。 ⑥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采用长建发[2005]287号文中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建造师和中标人同步确定。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 具有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 3. 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贰级建造师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5.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6. 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1年3月至2011年6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关键岗位人员的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7. 外省企业须具备有效入长施工登记证。省外企业需提供地(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任该工程建造师无在建项目的证明原件。 8. 在招标公告发出时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无其它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6、投标保证金: ①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②专用帐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43001792061059778899]。 ③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予以查验,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④缴纳投标保证金须注明投标的工程项目名称 7、招标文件的获取: ①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年 6 月 29 日至 2011 年7月 22 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他资料。 8、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①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1 年7月 3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答疑专区”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9、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1 年7月 22 日 9:00时整。 ②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