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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福泉街(西湖路—下碧湘街)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6-04-08
项目名称: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400万

天心区福泉街(西湖路—下碧湘街)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心区福泉街(西湖路—下碧湘街)道路建设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5】34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南湖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沙市天心区,北起西湖路,南至下碧湘街;

②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路幅宽度为12M,设计速度为30KM/h,长约170M;

③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主要内容为福泉街路基土石方(含软基处理)、排水、防护、桥涵构筑物、路面基层、面层、电力埋管、人行道板铺筑、交通设施、绿化、道路照明(不含照明电源供配电)等工程的施工。造价约400万元。

④招标范围:

天心区福泉街(西湖路—下碧湘街)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范围内包含内容的工程施工(具体的范围及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施工图纸);

⑤资金来源:自筹

⑥计划工期:90日历天;

⑦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3、入围方式:当开标时验证合格的投标人超过10家时,通过抽签方式选择10家单位入围,再对抽取入围的10家投标人按照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件中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进行评审,未入围的单位不进入评审。当验证合格的的投标人少于10家(含10家)时,则全部入围。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中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持有处于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拟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符合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规定,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5)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6)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情况提供官方查询网址或企业所在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拟任该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注册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柒万元整(¥7万元)。

7.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7.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网银转帐,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7.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7.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7.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7.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7.8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7.9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8、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4 8 日起至2016429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资料,请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9、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6年 4 12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招标文件的澄清和答疑文件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10、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4月29日9:00时整。

②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11、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11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

入库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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