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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外国语学校新建体育馆及校园提质改造建设设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6-09-28
项目名称:
长沙外国语学校新建体育馆及校园提质改造建设设计项目(第二次)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3万

长沙外国语学校新建体育馆及校园提质改造建设设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长沙外国语学校新建体育馆及校园提质改造建设项目已经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社会[2016]15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外国语学校(建设单位)、代建单位为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全额拨款。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长沙外国语学校新建体育馆及校园提质改造建设设计项目(第二次)

  2、项目概况:长沙外国语学校新建体育馆及校园提质改造建设项目工程位于长沙外国语学校校区内,建安工程总投资额约5000万元,最终以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的建安工程投资估算为准。

  3、项目地点: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635号长沙外国语学校

  4、资金来源:市财政全额拨款

  5、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9683平方米,其中新建面积约11750平米,改建面积约17933平米(具体包括:拆除原有体育馆及学院西北角的旧厂房,在厂房原址新建一栋体育馆;对篮球场及网球场进行提质改造;原体育馆旧址及周边新建水景花园;供水系统改造;部分建筑的门窗、防水、卫生间改造等。)

  6、设计范围:长沙外国语学校新建体育馆及校园提质改造建设项目(包括本项目土方及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室外附属工程及园林景观工程等)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的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项目建设期间后续服务工作(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

  7、设计工期要求:总设计工期为90天,其中:合同生效后2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确定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完成后4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设计进度及后续服务应满足本项目的建设要求。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3、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为有效)具有一个(含)以上规模不小于6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入围业绩(提供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初步设计批复,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4、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注册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5、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资质挂靠。

 6、湖南省外设计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928日起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五、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含)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号:投标人获取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户

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7、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8、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七、招标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610217:00时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61028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及投标文件参加。

5、开标验证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承诺书》原件交由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委验证。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公告发布:

本公告发布于以下网站:

1、《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2、《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

3、《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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