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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运营维护(EPC+O)

发布日期: 2019-12-18
项目名称:
祁东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运营维护(EPC+O)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0.06万
采购人:
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名中
2019-12-24 00:00:00

剩余: 00小时 0分钟 0

日程安排

活动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 2019-12-18 2019-12-25
投标文件递交 2019-12-23 2019-12-25

祁东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运营维护(EPC+O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祁东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经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审【2019】105 号文核准招标,资金来源为祁东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运营维护(EPC+O)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祁东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运营维护(EPC+O)

2.2建设地点:祁东金桥镇等9个乡镇

2.3项目概况:祁东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运营维护(EPC+O)包括9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共拟建20个污水处理站,总处理规模近期为7450m3/d,远期为7800m3/d。配套建设污水排水系统主支管总长度18135米,雨水边沟24056米,以及建设4个提升泵站。具体数据以初步设计方案为准。(招标控制价以财政评审的结论为准)。

2.4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施工),运营期 20 年。

2.5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设备采购与安装、配套设施施工、运营维护等,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初步设计方案

2.6质量标准:

勘察: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设计: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及国家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

施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环保验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设备采购:设备及材料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令和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要求保修。其中未注明保修期限的项目保修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之日起1年。

2.8招标人要求:

2.8.1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水质必须要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8.2完成时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180日历天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包括试运营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质;

3.2.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总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环保或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为本企业在职员工且无在建项目,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4投标人近3年内(投标截止前36个月,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注明日期为准)至少有一个单个合同污水日处理量不小于5000吨的污水处理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或在建项目,证明资料须提供业绩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同时单独或在其它联合体中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企业(除了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之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单独的名义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

2)联合体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4)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

5.2、交纳时间: 2020119 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以银行到账为准。

5.3、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开标时将查验银行到账情况。

5.4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即日起2019年12月24日下午17:00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un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缴纳资料费)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unan.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01200900,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unan.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祁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4- 6258176。

10. 联系方式

人: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周浩川

   话:153 6426 4160

地址:祁东县玉合街道县正西路216号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人:  刘小艳

   话: 18173449500

   址: 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祝融路八号沐林美郡28号公馆8、9楼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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