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南郊广场建设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沙市南郊广场建设工程已经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3】780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长沙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就长沙市南郊广场建设一期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市南郊广场建设一期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位于南郊公园东侧。
2.3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景观广场、地面商业综合写字楼、地下商场、地下车库、广场配套管理用房以及景观绿化和其他配套设施设备等,规划总建筑面积约55978.11平方米,其中:商业综合写字楼建筑面积约12829.89平方米,广场配套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约1094.20平方米,半地下商业区建筑面积约21107.15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20946.87平方米。
2.4 工程造价:本项目工程造价约为22000万元。
2.5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和自筹。
2.6 工期要求:540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年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保修。
2.9 招标范围:该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地下商场、地下车库及地面商业综合写字楼、广场配套管理用房的土建工程、安装预埋工程等工作内容,其安装工程包括:①安装预埋工程包括给排水、强电(包括防雷接地)、消防、暖通等预埋工程(预埋套管和暗配电气管)和地暖预埋工程(以分、集水器(含))为界;②地下车库二层排水工程;③地下车库二层强电工程(包括照明、配电箱、开关插座及管线)(为保证压力排水使用,还包括地下一层的排水总配电箱和总电源电缆计价);④所有梯间照明(含智能疏散照明),其管线从配电箱出线开始计价。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10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资质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企业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具有一个或以上单体建筑面积30000㎡及以上的公共设施或公共建筑工程施工的以往工程业绩;
3.5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3.5.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期内),年龄55周岁以下,身体状况良好。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具有一个或以上单体建筑面积30000㎡及以上的公共设施或公共建筑工程施工的以往工程业绩,投标和项目实施期间无在建项目;
3.5.3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以技术负责人身份具有一个或以上单体建筑面积30000㎡及以上的公共设施或公共建筑工程施工的以往工程业绩,严禁挂靠;
3.5.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情况提供官方查询网址或企业所在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拟任该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同时提供查询网站名称、网址、密码等能查询)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3.6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7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以往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以往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包括任何形式)对该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报价部分采用附表6〈1〉)。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5.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5.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5.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南郊广场建设工程施工”。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南郊广场建设工程施工”),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5 年3月19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5年3月24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五日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下载招标控制价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9 时 00 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根据长发改[2013]197 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
入库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10.招标人
长沙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附件1
资格后审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要求
最低配备要求 |
其他要求 | ||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最低要求如下: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注:1、上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中的施工员、安全员应按专业配备。 2、上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无在建项目或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二个在建项目,且在各在建项目中所担任的职务与在本项目中拟任职务应一致(不允许有外地在建项目)。 3、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情况提供官方查询网址或企业所在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拟任该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同时提供查询网站名称、网址、密码等能查询)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4、经查实投标人欺骗隐瞒在建、严重不良行为情况,以及证书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若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为中标人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 |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中拟任项目负责人附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施工员应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安全员应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建安C证、身份证复印件;质量员应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标准员应附标准员岗位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机械员应附机械员岗位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员应附材料员岗位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员应附资料员岗位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
技术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
施工员 |
3 |
拟任施工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 | |
安全员 |
3 |
拟任安全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 |
质量员 |
2 |
拟任质量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 |
标准员 |
1 |
拟任标准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标准员岗位资格证书。 | |
机械员 |
2 |
拟任机械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械员岗位资格证书。 | |
材料员 |
1 |
拟任材料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材料员岗位资格证书。 | |
资料员 |
1 |
拟任资料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料员岗位资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