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4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5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
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6]91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