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丽路220KV电力隧道工程盾构段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万家丽路220KV电力隧道工程盾构段施工总承包程已由 长沙市发改委以长发改工业【2016】713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长沙市工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盾构段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 万家丽路220KV电力隧道工程盾构段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区、长沙县
2.3 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区以及长沙县,起于马栏山220KV变电站,止于火炬路与万家丽路交会处西北角,全长约6.8km。其中马栏山变电站-特立路口长约0.7km,为南北双隧道,采用明挖法施工;特立路口-火炬路口隧道路径全长6.1km,采用盾构法施工,盾构采用管片外径为4.1m。项目概算总投资为8.45亿元(其中盾构段8.07亿元、明挖段0.38亿元)。本次招标仅为盾构段施工。
2.5 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30个月,其中本标段工期24个月,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和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8 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盾构段(特立路-火炬路)隧道土建工程,包括隧道工程(含主体隧道、工作井、电缆进出井、集水井、地面风亭等)、隧道全线范围(盾构段)与主体结构不可分割的附属专业工程(含照明工程、应急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高低压配电工程(不含外线接入工程)等);始发接收井及其配套工程;部分恢复工程(至原地面)等。
招标内容不包括管线迁改工程、绿化迁移工程、绿化恢复提质等工程、消防工程、外电接入及电缆支架采购等内容。
本招标项目为其中盾构段施工总承包。具体界面、桩号划分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2.11 其他 无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企业近 3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隧道工程施工。
3.5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9 人、安全员 9 人、质量员 8 人。为了体现充分的竞争,在投标时须配备的关键岗位人员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4人、安全员4人、质量员3人(即投标阶段按40%配置);其它人员只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将按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按工程进度配备到位,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道路与桥梁或市政工程或桥隧工程专业的高级 及以上职称;
3.5.4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5.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7 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作为辅助证明材料;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其他要求: 无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 )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Ⅱ)”办法,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附表6(1)”。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请投标人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8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作废标处理。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 年 11 月 10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清单及招标控制价。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控制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控制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7 年 11月 14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投标人可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下载招标控制价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7 年12 月5日 9 时 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 电子招投标系统V4.3.0(施工投标版)2017-08-03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
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GEF格式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造价师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及专用U盘、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82(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9.2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录入并可登陆查询,库内无相关信息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扫描件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记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9.3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的通知(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要求,投标人基本信息入库时不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但应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投标人应对其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原件的一致性负责。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可通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二维码查询企业资质情况。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4898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