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公共区及物业区装修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长沙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公共区及物业区装修设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概况:4号线一期工程从罐子岭站至杜家坪站,线路长33.5km,平均站间距为1.38km,设车站25座;在石长铁路长沙西站北侧、北三环以南的地块内设星城车辆段,在2号线黄兴车辆段东侧设置黄榔停车场;设主变电站两座(分别为咸嘉湖、游泳中心);与1、2、3、5号线共享利用2号线杜花路控制中心。
2、招标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公共区及物业区装修设计项目
3、招标编号:SJ131-2016-09-28
4、项目地点:湖南长沙市
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承担4号线一期工程对应标段中各车站公共区及物业区装修设计。具体为:
5.1总体设计单位负责制定设计原则、技术文件标准、功能要求和接口等设计指导性文件(含通用图设计),并通过制定经济评价体系、方案优化、推行标准化与模块化设计等措施,指导设计单位共同进行投资控制,确保完成限额设计指标。
5.2各标段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车站公共区(含售票室)及物业区装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配合(含招标图、用户需求书、装修概算及工程量清单等)和后续服务、施工现场以及缺陷责任期配合服务。
2)与车站土建及各设备系统专业设计中各个专业接口的设计及协调,包括但不限于与线路、建筑、结构、限界、通风空调、给排水、动力照明、FAS/BAS、通信信号、电梯自动扶梯、AFC、人防、屏蔽门及广告和导向标识等专业的接口设计。
3)配合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服务单位及时提供所需设计图纸等输入资料,依托BIM模型积极配合完成碰撞检查和相应各类设计协调等工作。
5.3因经营开发、运营需求等而发生的所有设计调整的设计工作均属于本次招标范围,投标人不得要求另行增加费用。
5.4各标段应服从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总体总包单位制定的设计进度计划、设计质量的控制、事先指导和中间检查工作、综合考核等各项总体安排和调度管理。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
设计一标:承担罐子岭站、月亮岛西站、湘江新城站、汉王陵公园站、福元大桥西站、茶子山站共6个车站公共区及物业区装修设计工作。一标工程投资估算约8371万元。
设计二标:承担全线车站公共区装修专业的总体设计(含通用图设计)及滨江新城站、六沟垅站、望月湖站、溁湾镇站、湖南师大站、湖南大学站、阜埠河站共7个车站的公共区及物业区装修设计工作。二标工程投资估算约9071万元。
设计三标:承担碧沙湖站、黄土岭站、砂子塘站、赤岗岭站、树木岭站、圭塘站共6个车站的公共区及物业区修设计工作。三标工程投资估算约9561万元。
设计四标:承担沙湾公园、粟塘站、平阳站、长沙火车南站、光达站、杜家坪站共6个车站的公共区及物业区装修设计工作。四标工程投资估算约9143万元。
备注:1)车站公共区含售票室/客服中心。
2)车站公共区含车站站点配套商业空间等。
3)换乘站点的装修设计范围及工作界面划分以后期业主明确为主。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
8、工期计划:招标完成后,60天内完成深化设计;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获得认可后,90天内提供满足施工进度要求的施工图。各阶段设计进度应满足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公共区装修工程建设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甲方批准计划落实,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并承诺自行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具体设计周期要求详见第三章《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9、设计一标提供汉王陵公园站及茶子山站设计方案,设计二标提供溁湾镇站及湖南大学站设计方案,设计三标提供砂子塘站及树木岭站设计方案,设计四标提供粟塘站及长沙火车南站设计方案。各标段需对以上车站各提供2个装修概念设计方案。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以独立法人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3 投标人2011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个(含)以上的入围业绩。
本项目二标段入围业绩为:轨道交通工程车站公共区的装修系统概念设计、管理业绩(不接受联合体、港澳台地区及境外业绩)。
本项目一、三、四标段入围业绩为:轨道交通工程车站公共区的装修设计项目业绩(不接受联合体、港澳台地区及境外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筑或装饰装修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3.1联合体主办方要求:必须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2中的第2.1-2.4条的要求;
3.2联合体参与方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2011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城市轨道交通、机场、大型交通枢纽或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的装修设计业绩(不接受联合体、港澳台地区及境外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我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7、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时,投标人处于被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禁止在全国参与投标期限内,或处于被湖南省(或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情形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2月4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标段(¥30000元/标段)。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投标人登录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com.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交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6年11月7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澄清与答疑文件(不含问题的来源)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答疑专区”发布。
3、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
4、澄清与答疑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及时浏览相关网站,掌握招标人对该项目澄清和答疑的发布信息,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5、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文件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5 日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验证需提交的资料
4.1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主办方)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影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影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2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主办方)参加的,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影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影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3开标验证由现场监委和行政监督人员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七、中标原则:
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2个标段。投标人若因上述规定而存在标段选择和放弃的情形时,须选择中标金额大的标段为其中标标段,其放弃的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
八、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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