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 0天 0小时 0分钟 0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
招标公告发布 | 2019-10-30 | 2019-11-21 |
投标文件递交 | 2019-11-04 | 2019-11-21 |
郴州市东江引水二期工程施工(第四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郴州市东江引水二期工程施工(第四标段)经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郴发改核[2017]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招标人为郴州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郴州市东江引水二期工程施工(第四标段);
2.2 建设内容:二期工程新增建设规模为30×104m3/d,内容包括:厂区工程,新建1组絮凝沉淀清水池、1座气水反冲洗砂滤池、后冲洗泵房及鼓风机房以及大门,扩建配水井、加药间以及回收水池,以及相关配套及附属工程等;输水系统工程,新建1#调节水池及加压泵站(含应急抢修监测中心)、2#调节水池及加压泵站、3#调节水池,以及相关配套设及附属工程等,并新建输水干管总长约70km。
2.3 工期要求: 365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令第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行业现行中有关规定;
2.6 招标范围:郴州市东江引水二期工程施工(第四标段) ,主要建设内容为F段的F23至2#调节水池(油山村处)、2#调节水池工程、G段2#调节水池至3#调节水池、3#调节水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7 标段划分:本招标分为一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第四标段:招标控制价为:¥305822447.5元
大写人民币:叁亿零伍佰捌拾贰万贰仟肆佰肆拾柒元伍角整 (其中施工费:¥150863462.5元,甲供材(由业主自行招标采购):¥154958985.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4人、安全员4人、质量员3人),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2019年4月-2019年9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账户和密码)或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安全员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企业承担过一个施工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考核期限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准,按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计算,具体要求: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指单个合同金额7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类似施工业绩。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允许一家参加本项目(郴州市东江引水二期工程施工第四标段)的投标,否则都作废标处理。
3.6 同一投标人只允许参加郴州市东江引水二期工程施工(第一、二、三标段)及郴州市东江引水二期工程施工(第四标段)两个项目所有四个标段中某一个标段的投标,若存在参加两个及以上标段招标的投标单位,以开标时间先后为准:① 开标时间在同一时间的,均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②开标时间不在同一时间的,时间在先的为合格投标人,时间在后的为不合格投标人。
3.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4.1 评标办法:湘建监督〔2018〕238号综合评估法II。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按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执行,采用银行保函;
5.2 递交方式:按湘建监督〔2018〕244号规定,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函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独立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具体保函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10 月 30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控制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控制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因本次招标项目采取的是“综合评估法Ⅱ”,技术标部分实行暗标,编制技术标(暗标)相关资料统一由代理机构提供,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11月 4 日至2019年 11 月 8 日(每天上午9:00分~12:00分,14:00分~17:00分,节假日休息)自行到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4楼431室进行不记名领取暗标制作工具,逾期不受理,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在规定处自行领取,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暗标制作包装资料未领取或领取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3 编制技术标(暗标)相关资料具体包括: ① 二张外包牛皮纸;②技术标封套;③技术标封面、封底及封贴。
6.4 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澄清答疑
7.1澄清答疑、补遗采用网上澄清答疑和网上补遗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遗均采用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zggzy.czs.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对招标人(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发售的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第四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 11 月 22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9开标室(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czggzy.czs.gov.cn)同时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郴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5-2161229。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郴州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体育西路2号
联系人:工程建设部 电 话:0735-2890079
技术联系人 :陈杰 电 话:18373193042
代理机构: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郴州市苏仙区苏园路苏仙区委4楼
联 系 人:谷丽平、席兰、雷新全 电 话:0735-2898607 / 17369316167
邮 箱:32961261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