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细溪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招标答疑回复(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吉首市细溪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做如下补充澄清,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
1、本项目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设定了河湖整治工程专业资质,结合本项目招标范围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该资质的设置不合理。根据2015年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河湖整治工程专业资质属于专业承包资质,43.4.2款规定,二级资质承包的范围为:可承担堤防工程级别2级以下堤防相应的河道、湖泊的河势控导、险工处理、疏浚与吹填、填塘固基工程 的施工。本项目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主要工程内容为截污管道、河道清淤、砌体护坡、绿化工程等,与河湖整治工程专业资质的承包范围不相符,建议取消,用水利总承包资质更符合实际情况,否则有失公平、公正。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总价措施项目清单,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为8.5%,由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是不可竞争费,费率不可更改,请问是按什么专业取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是水利招标文件,但招标清单属于市政清单,请问是否采用智多星软件套取市政定额进行报价编制?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及暂列金额明细表,但并未提供F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因此不能看出这两项费用是否计取税金,请问专业暂估价及暂列金额要计取税金吗?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 该项目建设地点为吉首市,请问是否是按照市区取费?
答:是的。
招标代理公司:湖南湘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吉首市吉利水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监督部门:吉首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