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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车辆基地及停车场工艺设备集成包三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5-09-10
项目名称:
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车辆基地及停车场工艺设备集成包三项目
开标时间:
2015-10-14
项目预算:
500万

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车辆基地及停车场工艺设备集成包三项目招标公告

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已根据发改基础[2013]1206文批准建设,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其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车辆基地及停车场工艺设备集成包三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车辆基地及停车场工艺设备集成包三项目

二、招标编号:YYGJGC2015-090

三、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资金

四、项目概况:

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36.5km,起至坪塘镇山塘站,经坪塘大道、阜埠河路,穿越湘江接入劳动路,途经东塘、车站路,穿越浏阳河,洪山路,止于广生站,全部为地下线,共设车站25座。

五、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包括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车辆基地及停车场工艺设备集成包项目各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含保险)、供货、吊装、调试、试运行以及最终交验、培训等全过程,其间包含设计联络及各检验、试验、验收环节,包含本项目工程全过程服务、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文件和图纸的提交。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货物数量:详见用户需求书。

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交货或安装地点。

5、计划工期:投标人须于2017年7月31日完成全部交货,确保2018年7月1日开通试运营。本项目可能存在分段开通的情况,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6、质 保 期:招标人签发预验收证书之日起24个月。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设备制造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企业。

2、投标人2010以来至少具有1项以往业绩。

以往业绩指国内单项合同金额为500万元(含)以上的自动化立体仓储库设备供货且通过验收的业绩。投标人业绩须是自身的,不接受联合体、分包、港澳台或境外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文件和业主出具的验收证明为准,验收证明需加盖业主单位行政公章(即法定用名章),时间以验收证明上验收时间为准(合同签订时间不限)。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财务资信状况,并确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的状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6、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处于被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0日至2015年10月14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pubs/)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及其他技术资料。

八、招标文件的澄清与答疑:

1、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9月16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澄清与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答疑专区”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该澄清与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敬请留意。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元(¥15)。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保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交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十、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4日9: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承诺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及影印件。

5、开标验证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授权委托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承诺书》原件交由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委验证。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二、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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