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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太平路(滨河路-金桂路)、上湾西路(滨河路-金桂路)、清水塘路(金桂路-金太路)道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6-03-01
项目名称:
长沙市太平路(滨河路-金桂路)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3200万

长沙市太平路(滨河路-金桂路)、上湾西路(滨河路-金桂路)、清水塘路(金桂路-金太路)道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长沙市太平路(滨河路-金桂路)、上湾西路(滨河路-金桂路)、清水塘路(金桂路-金太路)道路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5]763号文、长发改[2015]762号文、长发改[2015]761号文批准立项,招标人为长沙城投国际会展中心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长沙市太平路(滨河路-金桂路)、上湾西路(滨河路-金桂路)、清水塘路(金桂路-金太路)道路工程设计

2、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长沙市长沙县,其中太平路(滨河路-金桂路)长约930米,红线宽度20米,道路等级为:支路,建安工程投资约3200万元;上湾西路(滨河路-金桂路)长约880米,红线宽度43米,道路等级为:次干路,建安工程投资约3100万元;清水塘路(金桂路-金太路)长约690米,红线宽度36米,道路等级为:次干路,建安工程投资约4300万元。

3、投资额:详见各道路概况

4、项目地点:长沙市长沙县

5、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6、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施工期现场配合及相关后续设计服务工作(包括各阶段的报批、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配合服务等)。设计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管线综合、交通设施、景观及亮化等。设计成果包括:图纸、文本、概算及相应电子文件。

7、设计工期要求:50日历天

项目工可批复后2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各阶段设计进度应满足业主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总的进度要求以满足业主要求为原则,业主有权根据相关情况需求调整进度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乙级或以上资质,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内必须至少具有一个长度大于或等于500米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同时提供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技术审查文件)原件;入围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3、拟任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或道路桥梁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设计负责人,且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开标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7、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处于被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

三、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3 1 日起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2、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含)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3、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户

3.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3.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交纳,其名称应予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3.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3.4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4.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五、招标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6年 3 6 日17:00时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4 15 日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开标区大屏幕。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及投标文件参加。

5、开标验证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承诺书》原件交由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委验证。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九、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中标人及其余投标人均不予补偿。

十、投标报价方式

投标报价方式:本项目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方式为优惠率报价。优惠率合理报价区间于开标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公示。

十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定稿3.1)长沙市太平路(滨河路-金桂路)、上湾西路(滨河路-金桂路)、清水塘路(金桂路-金太路)道路工程设计招标文件.doc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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